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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名称 |
上海宝山高新园上海碳峰科创产业园项目“11·2”一般起重伤害事故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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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沪宝)应急罚〔2026〕事故00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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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处罚人 |
曹海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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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341***********06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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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处罚人所属单位 |
南通庞源机械工程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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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事由 |
2025年11月2日,位于宝山区宝山工业园BSP0-1801单元37-01C地块上海碳峰科创产业园项目工地发生一起起重伤害一般事故,导致1名工人死亡。南通庞源机械工程有限公司塔吊信号工曹海霞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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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依据 |
义务条款:《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第五十六条第(一)项; 处罚条款:《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第八十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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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结果 |
处罚款人民币肆仟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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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执法单位名称 |
上海市宝山区应急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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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
2026年4月14日 |
办
安全生产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20260430
信息来源:
区应急局
发布时间
2026-04-30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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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属类目: 行政处罚
- 主题分类: 安全生产监管
- 体 裁: 其他
- 发布日期: 2026-04-30
- 发文字号:
- 发文日期: 2026-04-30
-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 机构名称: 区应急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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