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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区九届人大三次会议第016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信息来源: 区交通委 发布时间 2023-0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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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所属类目: 区级建议结果公开
  • 主题分类: 其他
  • 体       裁: 其他
  • 发布日期: 2023-06-14
  • 发文字号:
  • 发文日期: 2023-06-14
  •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 机构名称: 区交通委

陆伟群代表:

您在区九届人大三次会议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区公共自行车管理的建议”已收悉,办理意见如下:

宝山区公共自行车服务项目是自2009年起区政府主导的惠民项目,在解决市民“短距离出行”中发挥了积极作用。共投放公共自行车15000辆,设立网点641个、锁柱18913个。2021年公共自行车运维项目费用1217万元,2022年849.36万元。随着城市化进程加速和共享单车的投入,经我委研究决定,停止对公共自行车项目的运营,主要有以下两点原因一是存在安全隐患,目前公共自行车普遍使用6年以上,较为老旧,在市民骑行过程中可能造成无法预测的风险;二是共享单车的普及,目前共享单车产业发展已经非常成熟,并且正由市区向近郊地区的逐步覆盖,基本可以替代公共自行车起到服务最后一公里的作用。我委发布公共自行车停止运营公告5月16日正式停止运营。

考虑到北部地区居民出行需求,2022年上半年,已协调美团在罗店区域投放共享单车1450辆试点运营,经统计,该地区共享单车使用频次为0.95次/辆/天,可较好满足市民短距离的出行需求。公共自行车项目取消后,我委继续鼓励和引导共享单车企业,在罗店、月浦和罗泾北部三镇投放车辆,并开展宝山区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综合治理工作,督促三家共享单车企业和第三方清运公司签订协议,进一步加强互联网租赁自行车治理,切实规范我区互联网租赁自行车有关投放运营、停放调度和清理回收等活动,提高服务质量。

衷心感谢您对宝山区公共自行车项目的关心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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