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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张江高新区宝山园改革创新发展行动方案(2025-2026年)(征求意见稿)》的合法性(初审)意见

信息来源: 区科委 发布时间 2024-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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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所属类目: 合法性审查
  • 主题分类: 科技
  • 体       裁: 其他
  • 发布日期: 2024-11-22
  • 发文字号:
  • 发文日期:
  •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 机构名称: 区科委


关于《张江高新区宝山园改革创新发展行动方案(2025-2026年)(征求意见稿)》的

合法性(初审)意见

 

根据区政府要求,对《张江高新区宝山园改革创新发展行动方案(2025-2026年)(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行动方案》)根据我国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之规定进行合法性审查。经审查,出具如下法律意见,仅供区政府决策时参考:

一、主体适格

区科委作为主管张江高新园宝山园的区政府工作部门,依法依规对《行动方案》情况向区委、区政府进行汇报。

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作为文件制定主体,符合法定权限,我委作为承办单位,依法应提请区政府决策。

二、程序适当

我委启动《张江高新区宝山园改革创新发展行动方案(2025-2026年)(征求意见稿)》制定工作后,已完成了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等法定程序。具体如下:

(一)公众参与情况

2024年10月23日-2024年11月21日在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官网政务公开栏《行动方案》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在意见征集期间,未收到社会公众反馈意见。

我委于2024年10月29日召集园内相关子园、企业座谈会,经我委介绍《行动方案》制定情况及政策内容后,参会代表提出意见建议2条。根据意见和建议的主要内容,我委对《行动方案》第二部分“重点任务”中“(一)加快“有力度”的体制机制改革”第2点“提升园区科技服务核心功能”内容进行了修改。

我委于2024年11月13日书面征求相关职能部门的意见建议,共收到相关意见和建议2条。根据意见和建议主要内容,我委对《行动方案》人才服务等相关内容进行了修改。

(二)专家论证情况

我委于2024年11月22日专项听取相关领域专家的意见建议,经我委介绍《行动方案》制定情况及政策内容后,共收到相关意见和建议1条。根据意见和建议的主要内容,我委对《行动方案》相关内容进行了修改和完善。

(三)风险评估情况

经过综合评估,认为《行动方案》存在较小社会稳定、公共安全、生态环境、财政金融等风险隐患,风险等级评定为低风险,实施《行动方案》风险较低,总体可控,建议可实施。

三、内容合法

《张江高新区宝山园改革创新发展行动方案(2025-2026年)(征求意见稿)》内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国家和本市的政策规定,并根据现行政策制定扶持方案,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综上,《张江高新区宝山园改革创新发展行动方案(2025-2026年)(征求意见稿)》制定主体适格,内容合法,程序适当。予以审查通过。

 

 

 

上海市宝山区科学技术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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