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民办学校办学许可不予到期换证的通知_公示公告_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关于民办学校办学许可不予到期换证的通知

信息来源: 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 2024-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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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所属类目: 公示公告
  • 主题分类: 就业培训
  • 体       裁: 通知
  • 发布日期: 2024-12-12
  • 发文字号: 宝人社培〔2024〕65号
  • 发文日期: 2024-12-12
  •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 机构名称: 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上海顶正职业技能培训有限公司:

       你校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有效期:2023年12月12日至2024年12月11日)有效期已经届满。因发现你校存在未配备专职教学管理人员等情况,根据《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上海市职业技能培训机构设置标准》沪人社规202419号)等规定,经认真研究,决定你校民办学校办学许可到期后不予续期换证。请停止相关招生办学工作,并及时向我局提请注销。

如对本通知不服,可在收到本通知之日起60日内向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收到本通知之日起6个月内直接向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上海市宝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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