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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宝山区定点长护险护理服务机构综合监管联合检查计划

信息来源: 区医保局 发布时间 2026-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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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所属类目: 规划计划
  • 主题分类: 其他
  • 体       裁: 其他
  • 发布日期: 2026-04-02
  • 发文字号:
  • 发文日期: 2026-04-02
  •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 机构名称: 区医保局

2026年宝山区定点长护险护理服务机构

综合监管联合检查计划

 

为贯彻落实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拓展跨部门综合监管改革重点行业领域(事项)进一步提升监管效能的通知》和《上海市定点护理服务机构长期护理保险基金使用常态化跨部门综合监管改革实施方案》(沪医保基管发〔202412要求,进一步加强长护险监督跨部门综合监管合力,加强区域内定点长护服务机构医保基金安全监管区医保局联合区卫健委在全区范围开展联合抽查区域内长护险定点居家护理服务机构进行跨部门综合监管

一、组织实施

次联合检查由区医保牵头制定工作方案,联合区卫健委围绕长护险定点居家护理服务机构护理服务行为、护理服务操作等方面,结合20251月至202512月期间长护险结算数据开展现场检查

联合检查对象

目前,宝山区定点长护险居家护理服务机构共计24结合2025专项整治自查自纠日常检查专项检查及举报投诉情况,本次按不低于10%的比例共计抽取3

三、联合检查时间

    202641日至531

四、联合检查方式

    实地现场监督检查及入户飞行检查的方式

五、执法依据

根据上海市医疗保障条例、《上海市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卫生与健康促进法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

、检查事项

(一)区医保局事项

区医保局负责对机构护理人员持证服务计划制定情况有无按照规定核验长护险凭证;有无诱导参保人选择或者提供不必要的服务、虚构服务;有无重复收、分解收、超标准收费、超服务项目内容收费;有无伪造变造数据资料等进行长护险费用结算等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行为开展监督检查 

(二)区卫健委查事项

区卫健委负责对机构的人员资质、文书、护理服务操作、消毒隔离、医疗废物、污水卫生等情况开展监督检查,指导规范执业行为等。

 

 

                               

                   上海市宝山区医疗保障局

                   上海市宝山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二零二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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