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各内设机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各居民区:
为因应区市容绿化管理部门对垃圾分类志愿者的工作要求和经费支持上的调整,也为顺应基层治理多元主体平等协商与合作的新态势,友谊路街道根据垃圾分类实效和新阶段综合治理要求,继续以打造住宅小区法治、德治、自治、共治“四治一体”格局为出发点,对原《友谊路街道住宅小区综合治理达标考核奖励办法》(以下简称《奖励办法》)进行调整。方案如下:
1、原《奖励办法》调整为《友谊路街道住宅小区垃圾分类考核奖励办法》(以下简称《垃圾分类奖励办法》)和《友谊路街道住宅小区综合治理考核奖励办法》(以下简称《综合治理奖励办法》)2部分。
2、《垃圾分类奖励办法》和《综合治理奖励办法》所涉奖励资金各150万元,共300万元,由街道财政保障。
3、《垃圾分类奖励办法》和《综合治理奖励办法》已经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深入宣传发动,全面组织实施,确保该项工作落到实处。
特此通知。
附件1:友谊路街道住宅小区综合治理考核奖励办法
附件2:友谊路街道住宅小区垃圾分类考核奖励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