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O一O年四月十五日)
宝府〔2010〕31号
宝山区民政局:
你局宝民〔2010〕21号文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建立顾村镇绿洲花园居民委员会。其管辖范围为:东至电台路,南至沙浦河,西与铂庭居民小区相邻,北至宝安公路。居委会办公用房及活动室设在沙浦路128弄39号。
二、上述居委会在刻制公章时,名称前须冠以“上海市宝山区”字样。
主题词:民政 基层政权 批复
(二O一O年四月十五日)
宝府〔2010〕31号
宝山区民政局:
你局宝民〔2010〕21号文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建立顾村镇绿洲花园居民委员会。其管辖范围为:东至电台路,南至沙浦河,西与铂庭居民小区相邻,北至宝安公路。居委会办公用房及活动室设在沙浦路128弄39号。
二、上述居委会在刻制公章时,名称前须冠以“上海市宝山区”字样。
主题词:民政 基层政权 批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