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宝山区应急管理局2026年度
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计划的通知
各街镇园区,局各科室队、事务中心:
《宝山区应急管理局2026年度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计划》,经局班子讨论通过,并报区政府审定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遵照执行。
上海市宝山区应急管理局
2025年12月22日
宝山区应急管理局2026年度
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计划
为依法履行危险化学品、工贸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以及地质灾害、水旱灾害等有关应急抢险和灾害救助、综合减灾等方面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职责,科学规范开展执法检查,结合本区实际,编制宝山区应急管理局2026年度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计划。
一、编制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二)《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意见》;
(三)《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
(四)《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
(五)《中共上海市委办公厅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我市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实施意见》;
(六)《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本市涉企行政检查的实施意见》;
(七)《应急管理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职管理规定》;
(八)《安全生产执法手册(2020年版)》;
(九)国家和本市其他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二、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十二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树牢安全发展理念。严格落实规范涉企行政检查要求,科学合理安排年度执法检查的范围和数量,建立健全与高质量发展、高水平安全相适应的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体系,显著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锚定“一地两区”定位、奋力推进“北转型”,为加快建设产城融合发展、新兴产业聚集、生态宜居的现代化转型样本、推进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安全保障,坚决守住城市安全底线。
(二)主要任务
1.科学谋划计划机制。聚焦风险等级高、危险因素多、生产规模大以及隐患问题突出、近年发生事故的行业、企业或相关领域,确定重点检查范围。持续优化“信用+风险”分类分级执法模式和“行业领域+风险标签”精准化执法事项集,整合各类专项执法任务,持续优化年度计划、合理细化季度计划、动态调整月度计划。继续有效使用专家专业力量,优化“执法+专家”模式,深化普适性检查与专业性检查相结合的工作机制。突出街镇(园区)末梢优势,持续落实好属地监督检查、日常巡查与区级执法相衔接的工作机制。
2.加强执法联合联动。不断增强行政检查的计划性,按照市场监管领域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要求,开展以危险化学品生产单位为主的工业企业安全生产“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执法。会同消防部门开展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消地协同”联合执法。围绕区内重点任务、重点工作,牵头组织或者配合开展联合执法,计划检查做好提前公示,优先匹配联合检查,主动沟通撮合横向部门。畅通与公检法机关危险作业罪行刑衔接渠道。
3.持续规范执法行为。坚持依法行政,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制度以及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全面落实计划挂网、亮码检查、法审全覆盖等创新工作要求。依托数字化平台,提升执法效能,规范执法全过程,严格公正文明执法。
三、执法检查的方式、范围、内容
(一)执法检查方式
执法检查主要分为重点检查、一般检查等检查方式。重点检查包括对区级重点单位全年不少于1次的“全覆盖”检查,以及专项执法检查。对重点检查以外的,作为一般检查,会同属地采用随机抽查方式开展。
(二)执法检查范围
执法检查以危险化学品生产、危险化学品经营(仓储、带储存设施)、具有化学反应的非许可化工及医药、烟花爆竹经营(零售)、粉尘涉爆、涉氨制冷、高温熔融金属、存在污水处理设施(食品加工、造纸、皮革、毛皮、羽毛)、大中型工贸企业等为重点。
(三)执法检查内容
全量使用“上海市统一综合执法系统”开展执法检查。计划检查以行政权力清单为基础,以植入执法系统的执法事项清单为依据,严格按照经审批同意的《现场检查方案》开展执法检查。
四、执法检查安排
按照“统筹兼顾、分类分级、突出重点、提高效能、守牢底线”的原则,全年计划执法检查608家次,其中重点检查463家次(占比76%),一般检查145家次(占比24%)。
(一)重点检查(共463家次)
1.重点单位执法检查(共141家次)
重点单位执法检查根据单位的类型特点,结合信用情况及风险程度开展,全年完成对区级重点单位不少于1次的“全覆盖”执法检查。
(1)对4家宝武集团下属单位,计划分别集中检查1轮次,累计折算工作量为20家次。
(2)按照“进一次门,查多项事”的原则,对危险化学品单位(含涉及化学反应过程的医药企业)结合危险化学品专项开展执法检查,主要聚焦危险化学品仓储管理、危险化学品企业老旧装置风险、油气长输管道安全风险、重点关注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化学品登记和鉴定分类、危险化学品企业特殊作业、危险化学品企业重大危险源、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等8个方面,共计划检查23家次。其中的12家次,按照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要求,以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带有储存设施)企业为对象、多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为方式进行开展。
(3)对除(1)(2)以外的区级重点单位,完成一次普适性检查,重点聚焦粉尘涉爆、高温熔融金属作业、轻工重点企业有限空间作业等,计划开展执法检查98家次。
2.专项执法检查(共322家次)
(1)危险化学品经营(加油站、不带储存设施)单位“证后监管”执法检查。按照市应急局危险化学品经营(加油站、不带储存设施)单位“证后监管”三年“全覆盖”要求,2026年度预计完成执法抽查264家次,其中加油站24家次,危险化学品经营(不带储存设施)240家次。
(2)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专项执法检查。对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在我区的执业行为开展专项执法检查4家次。具体为对法定评价范围内的我区项目报告(含外省市机构出具的我区项目报告)实地复核。
(3)安全生产培训机构专项执法检查。对安全生产培训机构开展专项执法检查14家次。
(4)重点时段专项执法检查。在“两会”、法定节假日等重点时段,聚焦历年有过行政处罚、信访、隐患突出等单位,以及重点保供单位、大型商业综合体、文旅场所等其他类重点关注范围,抽取部分企业开展重点时段专项执法检查40家次。
(二)一般检查(共145家次)
依据应急部门权责清单,对属地监管企业开展督导抽查。
1.按照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要求,开展单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督导检查,抽查16家次。
2.聚焦区内钢铁产业特点,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夯实企业安全生产基础,持续深化开展钢材加工(开平)工贸企业监管,赴现场督导检查60家次。
3.聚焦区内厂房仓库、“厂中厂”“小园区”“智造空间”等单位,持续推进责任上墙制度,重点督促出租方落实安全生产统一协调、管理职责,强化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赴现场督导检查69家次。
(三)其他
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情况、安责险投保情况、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情况、用电动火安全等执法检查,穿插在重点检查和一般检查中开展。
五、其他监管执法工作
(一)加强对属地街镇(园区)监管指导
继续完善日常检查数据的统计分析工作,加强与街镇(园区)安全生产行政检查工作的衔接,深化对口联系机制、实施报告机制、巡回坐班机制,利用好“街镇吹哨、部门报到”“查罚衔接”协同运作机制,对属地监管企业必要时进行提级管理,推动街镇(园区)行政检查与区应急局综合行政执法形成合力。
(二)强化分类监管和触发式监管
严格按照企业安全生产监管等级,分别实施重点检查、重点抽查、随机抽查和无事不扰。对数字化平台产生的许可备案、隐患整改等异常情况,及时根据智能预警提示,开展触发式监管。
(三)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执法任务
按照市级部门以及区委、区政府、区安委会(办)的部署要求,组织或参与相关安全生产联合检查、督查、巡查等执法任务。
(四)开展重大活动服务保障和重点时段明察暗访
开展区域内重大赛事等重大活动日常巡查安全服务保障。
在“两会”“进博会”等重点时段和春节、五一、国庆等国定节假日,依托“上海市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指挥调度平台”响应市局远程指挥调度,根据上级部署要求开展安全生产明察暗访。
(五)开展执法队伍标准化建设
根据《上海市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伍标准化建设规范(试行)》要求,聚焦人员配置、标志标识、办公场地、执法装备、管理制度、信息系统,提升本区执法队伍标准化建设。
按照《上海市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伍执法检查指挥调度暂行办法》,开展常态化指挥调度。
(六)其他有关工作
对涉及安全生产的信访举报进行核查处理。继续做好月度行政执法统计、季度典型执法案例等联网直报工作。按时完成年度计划编制备案,定期检查计划推进情况,确保全年计划稳定推进,按时完成。
在年度计划推进过程中,对于新发现符合纳入区级重点单位的企业,在后续月份的月度计划中适时增补覆盖。
为确保全年执法工作顺利实施,区应急局将根据实时统计分析情况,结合不同行业领域、季节特点、特殊时段等,对季度、月度计划动态调整。
上海市宝山区应急管理局
2025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