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落实宝山区“消防平安村”创建活动的指导意见_公开目录_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关于落实宝山区“消防平安村”创建活动的指导意见

信息来源: 杨行镇 发布时间 2021-03-22
【字号
  • 所属类目: 公开目录
  •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体       裁: 意见
  • 发布日期: 2021-03-22
  • 发文字号: 宝杨府〔2021〕13号
  • 发文日期: 2021-03-22
  •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 机构名称: 杨行镇

各村委会: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2021年中央一号文件)精神,根据宝山区“消防平安村”创建活动的指导意见,结合本镇实际,现将推进农村消防安全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农村地区消防安全管理水平,有效降低火灾风险,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目标任务

到2023年底,杨行镇创建“消防平安村”达标。在镇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村级组织的作用,参照“消防平安村”创建标准,按照“一年打基础、二年上台阶、三年见成效”的总体思路,从2021年起,通过创建“消防平安村”活动,使农村区域火灾事故明显下降,群众消防安全满意度明显提升。

二、创建标准和工作措施

标准一:消防管理组织机构健全

措施:1.有健全的村消防工作组织,有明确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和日常消防安全管理人。

2.有完备的工作基础台账,完善的村民防火公约、消防工作会议、日常防火巡查检查、火灾隐患整改、消防宣传教育、微型消防站建设管理等工作制度。

3.积极落实乡村群众性消防安全志愿组织开展消防安全自我检查、自我宣传、自我管理等群防群治工作的职责。

4.定期召开乡村消防安全工作会议,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研究、部署、落实本辖区消防安全工作计划和措施。

标准二:消防基础设施完备

措施:1.自来水管网主要道路上设有消防栓,天然水源设有消防车取水口和消防泵取水埠头,缺水的村设有消防水池。

2.设置符合要求的消防执勤点或微型消防站。

3.村内主要道路符合消防车通行要求,无限高限宽设施。

标准三:用电用火规范

措施:1.居住建筑电气线路安装敷设规范,不随意拉接电线。

2.民房和出租房配电箱设置电气短路保护装置。

3.村民自建出租房的分配用电必须由专业电工施工,且用电负荷不能超过进户线的额定容量。

标准四:农村自建出租房规范

措施:1.村民严禁利用违章建筑或可燃材料搭建辅助用房用于出租。

2.住人房间内不得使用液化气钢瓶,必须单独设置辅助用房作为公共厨房,且每间厨房液化汽钢瓶不超过3个。

3.农村自建出租房房东同租户每年签订消防安全协议。

4.每户农村自建出租房之间采用实体墙进行完全分隔,禁止采用可燃材料或彩钢板等进行分隔。        

5.农村自建出租房房东定期开展巡查,督促租户落实“三清”即:清火灾负荷、清违规用火用电用气、清违章搭建。

6.10户以上连片连户的出租房屋集居点配备公共灭火器和安装独立式烟感,有条件的安装简易喷淋。

标准五:电动自行车管理有序

措施:1.电动自行车禁止在建筑内的共用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处等公共区域停放或者充电。

2.电动自行车和电瓶不在个人住房内停放或充电。

3.禁止使用违规销售、拼装、加装、改装电动自行车。

4.每年对村民及农村出租房租户发放 《居村民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告知书》,并由村民或租户签收。

5.单独设置辅助用房或主楼周边空地作为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场所,无场地条件的可设置电瓶集中充电柜。

6.电动自行车充电间、集中停放点安装独立式烟感、简易喷淋或悬挂式干粉灭火器。

标准六:微型消防站实体化运行

措施:1.各实体村建立不少于6人的微型消防站,确保24小时值守,且每班值守人员不少于3人。

2.微型消防站内张贴村委消防安全工作组织结构图、微型消防站值班表、微型消防站工作职责、区域消防水源图和消防安全工作制度等。

3.微型消防站应设置消防器材室,室内集中放置消防战斗服、电筒、灭火器、手台泵、消防桶、水带、水枪、消火栓钥匙、高音喇叭、荧光棒及灭火毯等常用消防器材。

4.微型消防站配置消防车或运输车辆,运送手台泵等消防器材装备。

5.每月组织微型消防站队员开展消防业务技能训练和消防器材装备保养。

6.微型消防站队员定期开展消防隐患巡查,督促落实“三清”即:清火灾负荷、清违规用火用电用气、清违章搭建;“三通”即:通生命通道、通疏散通道、通灭火救援面和消防车道。

标准七:综合治理落实

措施:1.对“三合一”场所、厂房仓库、人员聚集场所、“五小(小旅馆、小饭店、小店铺、小休闲娱乐场所、小企业)场所进行隐患排查治理,列出隐患清单和整改清单。

2.对农村住宅辅助用房采用易燃可燃材料、泡沫夹芯彩钢板等搭建违章建筑开展排查整治。

3.建立健全消防安全长效管理机制,落实消防安全隐患“发现、整治、上报”流程,强化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最大限度地提升农村防御火灾能力,减少火灾隐患存量、降低火灾危害程度。

标准八:消防宣传工作到位

措施:1.在火灾多发季节、防灾减灾日、119消防活动月、安全生产月、以及重大节假日和民俗活动期间,开展针对性强的消防宣传教育,广泛普及防火灭火和逃生自救常识。

2.要深化消防宣传“五进”活动,充分利用农村宣传橱窗、告示栏、电子屏等平台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提示。

3.每年组织发动村民、社会单位员工至少参加1次逃生疏散演练;有条件的农村要依托微型消防站、农村文化室、学校等载体,建设消防教育体验活动室,定期组织村民参加消防专题教育和灭火逃生体验。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村级组织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和统筹发展理念,充分认识开展“消防平安村”创建活动的重要意义,及时成立创建工作领导组织,明确专门机构和工作人员,抓好各项创建工作措施的落实,带动各村民小组自发和自主抓好消防管理,切实提高村居火灾防范的整体能力,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二)落实工作责任。由镇安全管理事务所具体负责指导、督促推进“消防平安村”活动,各村具体负责创建工作,村委会主任作为本村消防工作的责任人,要协调成立本村消防安全管理组织,定期召开乡村消防安全工作会议,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研究创建工作必要的经费投入,督促各级落实工作责任;各村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要研究、部署、落实本辖区消防安全工作计划和措施,协调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宣传和消防安全检查、巡查;村属外口综管员、民防队员等要承担出租房消防安全监管的职责;村级电工要履行对农村住宅户内电气安全监管的职责。

 

 

上海市宝山区杨行镇人民政府

2021年3月22日

  • 文件预览

  • 附件下载

  • 相关文章

当前页二维码

政策咨询

  • 咨询部门*

  • 手机号码*

  • 姓  名*

  • 邮  箱

  • 标  题*

  • 内  容*

  • *

    验证码
  • 是否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