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超、夏佳馨:
上海市宝山区杨行镇人民政府于2025年5月8日作出《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拆除决定书》和《违法搭建法律后果及负面影响告知单》,因你无法联系,无法邮寄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
你应当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本机关领取该文书。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上海市宝山区杨行镇人民政府
2026年3月4日
联系人:刘毓之 联系电话:18930769970
地址:杨泰路863号
周超、夏佳馨:
上海市宝山区杨行镇人民政府于2025年5月8日作出《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拆除决定书》和《违法搭建法律后果及负面影响告知单》,因你无法联系,无法邮寄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
你应当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本机关领取该文书。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上海市宝山区杨行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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