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宝山区规划资源局正在进行《关于推进宝山区城镇开发边界外土地整理复垦工作的实施细则(试行)》的制定工作。为了保障该制度顺利编制与实施,根据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现将《关于推进宝山区城镇开发边界外土地整理复垦工作的实施细则(试行)》(草案)公开征求公众意见,希望市民和各单位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有关事宜告知如下:
1、电子邮箱:qianxinyuan@baoshan.sh.cn
2、信函:宝林路45号401室,邮编:201999。
请在电子邮件主题和信封上注明“《关于推进宝山区城镇开发边界外土地整理复垦工作的实施细则(试行)》(草案)的征求意见”。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6年5月23日。
上海市宝山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6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