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表扬区人大代表书面意见和区政协提案承办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报_区政府办公室文件_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表扬区人大代表书面意见和区政协提案承办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信息来源: 区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05-02-21
【字号
  • 所属类目: 区政府办公室文件
  • 主题分类: 其他
  • 体       裁: 其他
  • 发布日期: 2005-02-21
  • 发文字号:
  • 发文日期:
  •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 机构名称: 区政府办公室

(二○○五年二月二十一日)

宝府办〔2005〕8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
  区五届人大一次会议和区政协五届一次会议以来,本区政府系统各部门、各单位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从建立“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的要求出发,认真办理区人大代表书面意见和区政协提案,在依法接受监督,了解民情民意,密切政府与人民群众联系,提高政府决策水平,推进民主和法制建设等方面作出了贡献。
  为了弘扬先进,进一步推动区人大代表书面意见和区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经区政府研究,对以下6个承办单位和8名先进个人予以通报表扬:
  承办单位:
  上海市宝山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
  上海市公安局宝山分局
  上海市宝山区规划管理局
  上海市宝山区市容管理局
  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海滨新村街道办事处
  上海宝房(集团)有限公司
  先进个人:
  王志华、郁玲、孙沛中、宋静、吴德浩、李曦中、颜翠霞、杨建芳
  希望上述单位和个人谦虚谨慎,再接再厉,不断取得办理工作的新成绩。
  希望各承办单位向上述单位和个人学习,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将区人大代表书面意见和区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主题词:表彰 办理工作 通报

  • 文件预览

  • 附件下载

  • 相关文章

当前页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