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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的通知

信息来源: 杨行镇 发布时间 2024-0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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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所属类目: 公开目录
  • 主题分类: 应急管理
  • 体       裁: 通知
  • 发布日期: 2024-02-06
  • 发文字号: 宝杨府〔2024〕5号
  • 发文日期: 2024-02-06
  •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 机构名称: 杨行镇

各村(居)委、镇属公司、相关科室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领导同志批示要求,深刻汲取江西新余市1·24”特别重大火灾事故、河南南阳市“1·19”重大火灾事故教训,按照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国务院安委办、市安委办、区安委办部署要求,坚决彻底整治重点场所突出风险隐患,坚决防范和遏制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安委会决定自即日起至今年底,在全组织开展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任务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两个至上”、立足“两个根本”,充分认清当前全国面临极其严峻的火灾形势以及本辖区消防安全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快推进上海韧性安全城市建设,紧盯重点领域、聚焦关键环节,精准发力、重拳除患,多措并举、综合施策,切实提高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切实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结合本实际通过开展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压实最末端火灾防范责任,全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较大级以上火灾事故发生,坚决扭转火灾多发势头,为上海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持续营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整治范围

(一)“九小场所”。包括小型学校幼儿园、小型医疗机构、小商店、小餐饮、小旅店、小歌舞娱乐、小网吧、小美容洗浴、小生产加工企业等场所。

(二)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包括集餐饮、住宿、娱乐、商业、仓储、文化、体育、培训等多业态多功能于一体的经营场所,分租、转租形成生产、储存多种功能的劳动密集型企业等场所,工业性质的“厂中厂、园中园”。

(三)人员密集场所。包括宾馆饭店、公共娱乐场所、大型商业综合体、医院、寄宿制中小学、养老院、旅游场所、儿童福利院等场所。

(四)村民自建房。包括用作生产经营用途、出租住宿的村民自建房。

三、整治重点

(一)违法违规施工作业和生产经营。

1.未经审批施工作业、无证施工作业、违规拆除作业、违规层层转包施工作业、未落实作业安全措施冒险作业。

2.违规使用明火或者电焊、气焊作业,动火、电焊、气焊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电焊、气焊作业未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作业现场未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

3.动火作业未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

4.施工现场动火动焊作业、带火花作业与具有火灾、爆炸风险作业交叉进行。

5.设置在人员密集场所、地下建筑的冷库违规采用易燃可燃保温材料,冷库建设、改造、拆除施工期间未严密落实火灾防范措施。

(二)安全疏散条件不足。

1.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

2.安全出口和疏散楼梯数量不足、宽度不够。

3.地上和地下共用疏散楼梯,且未进行防火分隔。

4.应急广播、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损坏。

5.未结合实际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员工、宿管员不掌握初期火灾扑救和组织疏散逃生技能。

6.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工业性质的“厂中厂、园中园”未确定责任人对共用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进行统一管理。

(三)违规设置防盗网和广告牌。

1.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防盗网、铁栅栏、广告牌等障碍物。

2.人员密集场所设置户外广告牌影响灭火救援和安全疏散。

(四)建筑消防设施损坏停用。

1.场所未按照有关技术标准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灭火系统、室内外消火栓等建筑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

2.任何单位和个人擅自停用、挪用、遮挡、损坏、拆除或埋压圈占建筑消防设施。

3.场所消防设施损坏维修期间未制定应急方案,未开展针对性演练。

(五)“三合一”违规住人。

1.将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内,且未进行有效防火分隔。

2.在仓库场所内设置员工宿舍或临时住宿点。

3.在沿街商铺内设置住宿场所违规住人,存在底店上铺和前店后铺现象。

(六)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

1.在场所室内及楼梯间、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公共区域停放电动自行车或为电动自行车(蓄电池)充电。

2.将电瓶带入住宿和经营场所充电。

3.村民自建出租房未设置符合要求的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场所,未与住宿区域保持安全间距。

(七)消防安全责任不明确。

1.建筑产权、租赁、使用单位未以书面形式明确各方的消防安全责任,多产权单位未明确消防安全统一管理人。

2.生产经营单位将生产经营项目、设备外包给其他单位或个人,未与其签订专门的消防安全管理协议,未明确各自的消防安全管理职责。

3.村民自建出租房屋内达到10人以上的自建房,未明确统一消防安全管理人员、未建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4.厂中厂、园中园消防安全责任人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未上墙公示。

组织领导

为推进杨行镇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成立由镇党委副书记、镇长杨文杰为组长,副镇长金爱国为副组长,相关科室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工作领导小组,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安管所,由镇安管所负责人严良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专项工作的方案制定、会议部署、工作推进、组织协调等事宜。

、工作措施

(一)集中开展大排查行动。各单位部门要全面发动四类场所自查自改消防安全突出风险隐患,要求场所产权人、使用人、管理人带队开展自查,并签字确认《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行动单位自查自纠表》(见附件1存档备查。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组织开展本行业领域四类重点场所消防安全大排查,查清行业领域突出风险隐患并向本级政府专题汇报。消防、公安部门要进一步深化“联勤防火”工作机制,加大四类重点场所消防检查力度。各单位部门要充分发挥基层力量开展排查,对于难以整治的突出风险隐患,及时向属地街镇报告,组织相关部门联合查处。

(二)集中开展大整治行动。单位部门要按照《四类重点场所消防安全整治指南》(见附件2),排查建立四类重点场所底数和隐患清单,并通过信息化系统实现登记上账、闭环管理,分类施策、逐一销账。公安、市场监管城管等部门要充分发挥执法检查效能,尤其对于违法违规施工作业(含违规使用明火或者电焊、气焊作业),冷库采用易燃可燃保温材料,建筑消防设施瘫痪、损坏停用,使用可燃材料违规搭建,疏散通道占堵,以及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防盗网、铁栅栏、广告牌等障碍物的问题,要坚决打击整治;其他执法部门依法对四类重点场所隐患点位实施联动执法整治。

(三)集中开展大曝光行动。相关单位部门要分批集中曝光典型隐患、突出问题和严重违法行为,向社会公布单位名称和具体问题。对于隐患问题特别突出、违法行为特别严重的,协调媒体曝光,推动隐患整改。春节前至少开展一次集中曝光,春节后至少每周开展一次集中曝光。要利用媒体平台大力宣传举报投诉渠道,发动公众举报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各单位部门要加强典型火灾案例警示教育,剖析火灾事故原因教训,提高公众消防安全能力素质,要集中组织四类重点场所产权和经营主体开展一次法律法规专题培训。要广泛开展安全用火用电用气、安全燃放烟花爆竹、畅通生命通道、应急疏散逃生等常识宣传,引导居民自觉落实“三清三关”。

(四)集中开展大演练行动。单位部门要聚焦“九小场所”、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人员密集、农村自建房等四类重点场所,突出经营场所业主、员工、宿舍管理员、医护人员和护工、物业人员、保安员、基层执法人员和网格员等“七类重点人群”以及志愿消防队(微型消防站)、政府专职消防队、企业专职消防队“三支处置队伍”,按照制定演练预案、做好演练准备、组织实施演练、开展复盘评估的方法步骤,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大演练活动,着力提升人员初期火灾扑救和疏散逃生能力,努力实现人人会逃生、个个会应急。“三支处置队伍”还要强化建筑消防设施、人员疏散组织、初期火灾扑救等训练,加强装备器材的配备及应用,切实做到“救早、灭小”。

(五)集中开展大约谈行动。安委会将结合大排查、大整治行动,认真研判重点行业领域消防安全风险,向相关部门和单位发出工作提示函,指出突出风险隐患,提出防范对策措施。对火灾多发区域、问题突出的行业单位,开展约谈工作,发出工作警示函。各单位部门要针对区域、行业火灾隐患高风险单位开展集中约谈。要集中挂牌督办一批重大火灾隐患,形成强大的震慑效应,对隐患整改难度大、火灾风险高的,要组织召开隐患整改现场会,讲清责任、讲明风险、讲透危害,督促整改落实。

(六)集中开展大督导行动。区安委会组织相关部门联合成立若干督导组进行下沉,开展“穿透式”“印证式”“关联式”明查暗访,并配备媒体摄像人员随队检查录像,结束后召开警示会,播放警示教育片,剖析深层次原因,通报工作问题不足,传递工作压力,提出建议措施。镇安委会将参照区层面督导工作对下属单位部门、社会单位、居村和行业单位开展督导,重点督导下属单位部门工作开展情况、督促四类场所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开展隐患自查自改和大演练等工作。

、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2024210日前)。各单位部门要结合实际细化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方案,进一步明确整治范围和整治重点,细化任务分工和工作责任,作出专题部署发动。

(二)除患攻坚(20243月中旬前)。单位部门要按照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部署,集中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大曝光、大演练、大约谈、大督导行动,全面排查四类重点场所,严格落实整治重点要求,切实消除一批突出风险隐患,确保大整治工作取得实效。最大限度整合发动基层力量投入一线检查,发挥基层末梢作用,组织全面培训,提高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提升检查质效。

(三)阶段评估(20243月底前)。上级部门将对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阶段性成果进行阶段性评估,总结成效,通报问题。评估不合格的要进行重点督办。

(四)巩固提升(202412月底前)。持续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大曝光、大演练、大约谈、大督导行动,针对前期上账隐患点位加快督改销案,固化滚动排查、隐患上帐、闭环销案工作流程,建立健全四类重点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常态长效工作机制。

、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单位部门要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站在统筹发展和安全的高度,提高政治站位,把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作为当前维护社会稳定大局政治任务来抓,加强组织领导、指挥调度,压紧压实责任,采取有效措施,认真排查风险隐患,狠抓大整治工作质效,坚决遏制各类火灾事故多发连发势头,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

(二)强化统筹推进。单位部门要将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与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春节消防安全工作、全国两会安保工作等重点任务以及已经部署开展的冬春消防安全防范、安全问题隐患突出区域场所综合治理等工作任务有效结合、同步推进,强化系统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依法治理,立即组织开展一次全面的安全风险评估,找准隐患问题集中的重点领域、敏感场所、薄弱环节,采取精准有力措施重拳攻坚,全力维护本市消防安全形势平稳。

(三)强化分类整治。单位部门要对排查发现的各类风险隐患,按照先急后缓、先难后易原则推动单位制定整治工作计划。对于单位场所自身能整改的,要依法督促全部整改;对于难以整改的,要作为攻坚整治对象,明确整改责任及方案,细化整改措施和时限,整改一处、销案一处。对于单位场所逾期不改或拒不整改的,要硬起手腕,用足用好执法手段,依法从严、从重、从快处理。对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要录入信用管理平台,实施联合惩戒。对涉嫌犯罪的,加强行刑衔接,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绝不姑息迁就。

(四)强化监督问效。各级要将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纳入日常督导检查内容,加强过程监管和责任追究。对存在违法行为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严格查处;涉嫌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发现行动迟缓、工作敷衍的,查不出问题、发现问题不处理的,要通报批评、督办整改,问题严重的严肃问责追责。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期间,发生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按程序启动责任倒查机制,依规依纪依法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五)强化长效监管。单位部门要及时总结提炼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经验做法,针对四类重点场所研究制定出台一批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办法,分门别类确定源头管控和日常检查责任主体,明确管理要求和检查标准,重点解决“三合一”违规住人、小型施工工程管理等难点问题。按照隐患全部上账的要求,借助信息化手段,加强数据赋能,不断健全完善底数实时更新、定期滚动排查、问题跟踪督改、隐患动态清零的工作机制。

本镇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由安委会统筹推进,3月底前,各单位部门每周三报送相关工作情况(情况可报至杨行镇安全工作微信群内);412月,每月25日前报送。(联系人:黄佳毅、陆欢,联系电话:5669196056805663

 

附件:1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行动单位自查自纠表

2、四类重点场所消防安全整治指南

 

 

 

                                                      上海市宝山区杨行镇人民政府

                                                                                    2024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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