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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宝山区教育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信息来源: 区教育局 发布时间 2023-0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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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所属类目: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
  • 体       裁: 报告
  • 发布日期: 2023-01-30
  • 发文字号:
  • 发文日期: 2023-01-30
  •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 机构名称: 区教育局


 

2022宝山区教育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执行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不断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组织领导,健全协调机制,强化制度建设,不断规范内容、创新形式、突出重点、提高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监督权,在服务公众、提高效能、增进交流等方面取得了良好成效。现将具体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2022年,我局制发政府公文类信息48条,全文电子化率100%其中主动公开48条,公文主动公开率100%我局今年共制发党政混合信息6条,确定为主动公开的信息4所有公文已全部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公开发布,并上传PDF文本供下载我局严格执行三同步制度,全年发布政策解读信息11件。

(二)依申请公开

我局共收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事项8已全部办理完毕,其中2件同意公开申请人所要求提供的信息,6件申请人放弃申请年内所有办结事项无行政复议、诉讼发生。

(三)政府信息发布管理

2022,依托宝山门户网站教育专栏集中发布教育信息413条, 切实从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入手,深入推进教育改革重点领域信息向社会公开。一是对本市现阶段中高考改革重点积极组织各学校学习研究吃透改革政策,及时对学生家长答疑解惑。二是全面落实教育收费公示制度。把认真落实教育收费公示制度作为校务公开的一项重要内容,要求全市中小学都要认真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每学期开学前在学校明显的位置悬挂收费公示牌等渠道向社会和家长公布。三是及时公开义务教育招生政策。招生政策是学生和家长非常关心的热点问题。我局要求招生工作实行五公开,即:招生政策公开、招生计划公开、规定办法公开、统筹方案公开、录取结果公开,在招生工作中积极指导各镇、各学校设立招生咨询点,解答学生和家长的疑问,指导填报入学登记信息四是及时对接区一网通办行政审批业务平台建设。将我局所涉及行政审批业务事项的办事指南和业务手册准确录入平台系统,做好业务对接准备。

(四)监督规范流程

发布的信息公开指南中明确公布信息公开工作监督电话,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规范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程序坚持政府信息“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原则。对拟公开政府信息应由承办科室提出具体意见,经保密审查责任领导方可发布。未经审批准不得对外发布。积极主动回应市民关心关注民生热点问题,及时在线回复市民教育领域政策法规业务办理相关问题。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84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6818.89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8 

0 

 0

 0

0 

0 

8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6

 0

0 

 0

 0

 0

6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8

 0

0 

 0

 0

 0

8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随着教育改革的不断推进,教育政务公开的能力和水平,与公众对高质量教育信息的需求,仍有一定差距,具体表现为:

一是主动创新能力不足,局限于既定、传统栏目信息发布维护,缺乏对新领域新平台制作发布教育信息的有效探索和激励

二是统一整合能力不足,面对海量教育信息,缺乏有效分类,对于市民希望能够高效检索获取教育类信息的期望还有差距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本单位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收费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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