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宝山区2024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
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2025年11月26日在宝山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上
宝山区审计局局长 张 斌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区人民政府委托,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2024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一、整改工作的部署推进情况
区委、区政府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整改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高度重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要求全区各部门单位认真落实中央、市委审计委员会会议精神,加强对审计整改的跟踪问效。区委审计委员会主要领导在区委审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上强调,要聚焦共性问题,加快形成系统性的解决方案,推动标本兼治;并多次对审计成果作出指示批示,强调压实管理责任,优化完善管理制度,确保审计整改常态长效。区委审计委员会还要求区委审计办、区审计局进一步加强审计成果运用,汇编典型问题及防范措施建议,结合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加强宣讲,以更大力度抓好审计整改“下半篇文章”。
区审计局全面落实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不断做实“全面整改、专项整改、重点督办”相结合的审计整改总体格局。认真落实区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坚持问题导向,加强对审计整改情况的监督检查和对审计整改结果的审核,严格执行整改认定标准,坚持“对账销号”。结合区委、区政府重点工作,对农村“三资”管理、城市维护管养下沉、生态环境保护等领域开展审计整改专项检查,巩固整改工作长期成效。注重发挥区委审计办平台作用,对领导指示批示的重要问题形成台账,向7家主管部门发函督办,做好跟踪指导,有效压实整改主体责任,促进审计查出问题加快整改到位、管理制度加快修订到位、系统机制加快健全到位,整改落实情况核实后形成专报及时报送区委审计委员会主要领导,形成分送转办、跟踪督促、汇总报告的工作闭环。
全区各部门单位积极采纳审计意见和建议,高度重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认真履行被审计单位主体责任和主管部门监督管理责任。既紧盯具体问题整改落实,找准病灶、及时纠偏;又强化系统治理,对同类问题进行全面自查、举一反三,通过建章立制堵塞漏洞、优化机制、加强管理。截至2025年10月底,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42个问题中,要求立行立改的34个问题已全部整改,要求分阶段整改的8个问题总体进展顺利、已完成整改4个。有关部门和单位通过上缴财政、调账处理等整改金额5634.98万元,通过加强和规范管理整改金额3256.97万元,制定完善规章制度37项。
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本级财政管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绩效管理精细化规范化水平有待提升的问题,区财政局组织开展了绩效管理培训,提升政府投资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设定的整体质量,并督促24家预算单位完成101个项目的绩效跟踪、5家预算单位完成37个项目的绩效目标公开。
2.关于公务卡信息未及时更新的问题,区财政局向各预算单位发布了《关于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公务之家系统公务卡信息维护的通知》,督促相关预算单位完成退休人员公务卡信息清理和调动人员信息迁移工作。
3.关于部分信息化运维项目未报批的问题,区数据局已督促相关预算单位补充申报信息化项目材料并完成审核;并下发工作提示,进一步明确申报范围和要求,加强对在建及运维项目的合规性指导。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执行采购程序不规范的问题,2家单位修订了服务类项目的采购管理办法,明确单笔采购比价金额标准,进一步规范采购程序,并加强服务承接主体的资质审核。1家单位已督促下属事业单位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程序,并加大内审力度,对下属单位的采购事项加强监督检查。
2.关于公务用车管理有待加强的问题,针对租赁车辆未报批的问题,1家单位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提出车辆租赁需求并报区机管局审批;针对油卡沉淀资金较多的问题,该单位修订了《执法执勤用车加油使用管理办法》,明确油卡充值限额。1家单位严格落实车辆租赁使用申请流程,进一步规范公务活动车辆租赁行为。
3.关于财务管理存在疏漏的问题,1家单位已将本级和下属2家事业单位历年利息收入共计49.34万元上缴区财政。针对发票抬头错误的问题,该单位已对报销内容进行核实,并重新开具符合规定的发票。针对签收手续不齐的问题,相关单位在“公务之家”系统中增设了报销审核流程。上述2家单位还组织开展了财务规范培训,加强财务制度学习。
4.关于合同签订不规范的问题,1家单位已与供应商重新签订绿化租赁合同,明确绿植的数量、品种和摆放位置。1家单位举一反三,进一步规范合同签订,经抽查新签订合同基本合规。1家单位已聘请法律顾问对经济合同进行法律风险审核,确保合同的合法性、专业性和有效性。
(三)重大政策措施落实和专项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本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情况审计调查方面
一是关于“三资”监管平台数据完整性、准确性不足的问题。区农业农村委多次召开会议,强调全面推进“资产、合同应纳尽纳”工作,明确要求农村集体资产资源出租、产权股权转让、土地经营权流转等事项,必须通过市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公开交易、一网交易,常态化加强线上监管。相关镇村已对固定资产账实不符、资产及合同未录入、合同主体不合规等问题做到即知即改,部分20年以上的长期合同正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二是关于农村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仍有较大空间的问题。针对投资收益不佳的问题(分阶段整改),区农业农村委拟修订完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对外投资业务内部控制制度》,进一步明确农村集体资金对外投资的全流程管理要求;相关镇制定了多项投后管理制度,加强投后监管和绩效评估。针对存量资源利用不足的问题(分阶段整改),区农业农村委已督促10个涉农街镇设立土地补偿费银行专户,积极推进镇级委托管理,目前个别镇已完成资金归集,其余街镇正在开展资金清查;相关村和集体企业已全面梳理往来中无需支付的款项,经民主决策后进行合理盘活利用。
三是关于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不规范的问题。针对账务处理不规范、股权关系不清的问题(分阶段整改),3个村的股权投资收益已补记入账,8个村的减量化收入待年底确认结余后进行账务处理。区农业农村委在市区同步开展的“僵尸企业”“空壳企业”清理行动中,推动相关镇村进一步理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集体企业的投资关系和产权关系;部分镇村启动了专项整改行动,通过工商信息变更、企业注销、法律诉讼、账务调整等方式,逐步分类进行清理。针对违规使用现金的问题,区农业农村委已牵头4个村试点开展“银农直连”工作,并根据市级要求逐步推进全面覆盖,进一步规范资金支付流程,确保资金安全。针对预算编制不规范的问题,区农业农村委已督促各村合理编制财务收支预算,指导各镇加强村级预算审核;相关村还制定了《建设工程项目实施办法》,进一步加强工程项目支出管控。
四是关于区镇两级对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的监管有待加强的问题。针对抽审内审工作不到位的问题,区农业农村委计划先行对长期未分红的38个村开展抽审,后续加强与区财政局沟通,结合专项资金安排,逐步实行常态化的年度抽审;相关街镇通过自行开展或聘请第三方内审,推动内审工作全覆盖,并对以前年度内审报告反映的问题落实了整改。针对预审机制不健全的问题,区农业农村委对《上海市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平台事前监管工作指引》开展专题解读,进一步强调工作规范,推动各涉农街镇按市级要求建立农村集体资产事前监管机制并严格执行。
2.区级城市维护资金专项审计调查方面
一是关于主管部门统筹协调作用未充分发挥的问题。牵头部门研究制定了《宝山区区级城市维护项目(工程类)管理的实施细则》,进一步细化区级城市维护项目实施程序和监督考核评价指标。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结合“十五五”规划编制了行业城市维护规划。区领导召开专题会议研究优化城市管养和运维下沉机制,行业主管部门已形成《关于持续优化城市管养和运维下沉机制的工作方案》,对责任落实、长效管护、资金保障等方面予以明确。
二是关于城市维护项目管理有待加强的问题。针对桥孔垃圾处置量不实的问题,相关单位修订制定了《区管城市道路、公路日常养护管理考核办法》《区管城市道路、公路养护巡查制度(试行)》,完善工程量审核确认程序,规范巡查反馈记录。针对工程量调整程序不规范的问题,相关单位修订了合同管理办法,明确重大变更的决策程序。针对项目进度不及预期的问题,相关单位已完成2025年度城市维护工程类项目计划调整工作,各行业主管部门已推动33个项目完成目标计划,并督促项目单位合理安排施工周期、加强施工现场管理。
三是关于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有待规范的问题。针对生活垃圾末端处置费用结算不清的问题,区绿化市容局、区财政局对全区生活垃圾开展了成本绩效分析,优化调整结算方案,年底前按协商价格与宝金刚结算处置费用。针对扩大经费使用范围的问题,主管单位已督促下属单位停止使用公路养护经费支付管理机构运行费用。针对移动公厕养护费用效益不高的问题,区绿化市容局根据区内重点活动安排科学测算移动公厕需求量,合理确定配置数量和管养费用标准。针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费用的问题,区绿化市容局制定了《宝山区环卫养护经费使用管理办法》,规范养护经费拨付方式和考评程序;区水务局加强部门预算管理,严格按照合同约定进度付款。
四是关于城市维护效果有待提升的问题。针对道路大中修率未达标的问题,区交通委已就城市道路、桥梁检测与维修项目纳入年度部门预算事宜向区政府上报专报,并结合专项资金合理安排大中修项目计划,重点解决安全隐患严重的道路。针对旧住房改造水平不高的问题(分阶段整改),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拟在“十五五”期间,将房屋修缮与社区公共配套完善、市政设施改造有机结合。针对属地全域统筹优势未有效体现的问题,区绿化市容局系统梳理了各级绿地养护标准,实施分级分类管理,各主管部门建立了联动机制,加强行业指导,督促各属地街镇有效落实“一把扫帚扫到底”。
3.本区公共文化服务管理情况审计调查方面
一是关于文化惠民效果有待提升的问题。针对个别文化场馆未及时开放的问题,所涉3个文化场馆目前均已对外开放;区文化旅游局另对全区各街镇文化设施运行状况开展了专项排摸,未发现文化场馆停办、挪用等问题。针对文化配送项目整改不及时的问题,区文化馆已建立文化配送问题处置机制,增加内部巡查频次和督导力度,督促配送团队提高服务质量。针对电影放映惠民效果有限的问题,区文化馆结合“阿拉公益电影院”文化品牌,增设公益电影放映点位,设置电影放映滨江主会场和社区分会场,持续推动电影放映进商圈、进居村。
二是关于公共阅读服务有待加强的问题。区图书馆已将2021年采购的外文书全部上架流通,每月开展阅读推广活动,以提高图书借阅率;通过走访调研和开展培训等方式,积极推动街镇图书馆更新图书,部分街镇图书馆已购置新书;指导村居基层阅读服务点理清图书底数并建立台账,加强规范化管理,与服务点签订《阅读点位设立协议》,促进图书设施资源共享,提高公益资源使用效率。
三是关于公共文化活动管理不够规范的问题。相关镇已规范公共文化服务项目采购管理,2个镇将购买服务事项纳入镇党委会集体决策;1个镇制定了《重大文化活动项目委托管理服务评估细则》,细化评估内容和方式,并将评估结果与资金支付挂钩;1个镇通过竞争性磋商方式选定公共文化活动项目的服务商,加强服务商关联关系审核。
(四)国有资产管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企业国有资产审计的整改情况
一是关于区国资委对监管企业投融资管理有缺漏的问题。针对投资后评估工作,区国资委已指导宝山国投集团作为区级国有资本运营平台,先行制定《投资项目后评估工作方案》和后评估计划表,拟于2026年起对2024年及以后年度出资的项目陆续启动后评估工作。针对融资事项监管工作,区国资委已向区管企业下发工作提示,明确对应收账款保理等新型综合性融资业务提出上报备案要求。
二是关于监管信息平台数据的完整性准确性不足的问题。区国资委研究制定了资产管理系统整体升级替代方案,并编制了宝山区国资融合管理平台建设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积极推进国资数智管理平台及相关资产管理模块建设,以实时监控和统筹调度为目标,推动资产监管全面覆盖和资产运行状态的穿透式管理,全面提升国有资产监管效能。
三是关于区属国企出租资产管理薄弱的问题。针对商铺被违规转租的问题,长江口投控集团已督促下属公司解除租赁合同、收回资产,并收取违约金8.38万元;其他3处商铺已重新招租或与实际经营者补签协议。针对无偿使用场地的问题,长江口投控集团已补收场地使用费5.42万元。针对租赁业态变更的问题,长江口投控集团已督促下属公司与租户签订补充协议明确调整后的经营范围。区国资委加强系统治理,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区管企业不动产租赁管理的实施意见》,规范区属国企招租流程,设置“负面清单”明确禁止性条款和行为,完善决策审批机制;对下属3家区管企业开展不动产使用情况的专项检查,并督促落实整改。
四是关于区属国企现金管理存在漏洞的问题。长江口投控集团修订了《货币资金管理制度》《业务招待费使用实施细则》《业务招待管理实施细则》等内部管理制度,明确了现金结算限额,细化了备用金监管措施。
2.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审计的整改情况
一是关于账实不符的问题。1家单位已对固定资产进行全面清查盘点,补充登记资产台账。3家单位已将33.97万元新增设施设备补记入账。1家单位按规定程序对已处置的256.67万元实物资产进行了账务核销处理。
二是关于部分资产闲置的问题。1家单位已将闲置的照相摄像设备申请纳入公物仓统筹管理使用,提高资产使用效率。
三是关于基础管理薄弱的问题。相关单位对2019年迁址后一次性购置的家具等固定资产,按照采购合同梳理出明细清单,开展盘点和张贴标签后,规范“一卡一物”登记。主管单位已督促2家下属单位在定期盘点的基础上,补齐资产台账要素。
3.自然资源资产审计的整改情况
一是关于土地资源管理不规范的问题。针对违法用地整治不力的问题(分阶段整改),罗店镇已推动整改3宗,剩余16宗正在通过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备案等方式进行消除。区规划资源局通过卫片执法,会同各镇做好图斑核查、数据对接、整改销项等工作,并加强对整治地块的抽查复核,杜绝反弹回潮。针对复垦耕地长效管护的问题,已拆除1个减量化地块内的旱厕,恢复耕地状态;个别地块因涉及征地动迁暂缓复垦。区规划资源局与区农业农村委、区绿化市容局联合发布了《关于加强土地整理复垦项目后期管护工作的通知》,根据不同验收地类明确最新管护要求。针对耕地保护制度落实不到位的问题,罗店镇已督促有关企业消除违法占地行为;3个村已责令菜农搬离窝棚,拆除硬化地面,恢复土地原貌。
二是关于水资源管理存在欠缺的问题。针对河道巡查不到位的问题,罗店镇按照上级最新要求,在巡河次数达标的基础上更加注重巡河全覆盖,每月对巡河覆盖率进行统计,及时督促各村级河长严格执行巡河任务。针对河道长效管护不佳的问题,罗店镇已纠正非法取水捕鱼、河道乱种养等问题,加大环境保护宣传力度,不定期开展联合执法,确保水质稳定达标。针对河道污染的问题,罗店镇已对雨污混排口进行封堵,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改建,杜绝污水直排河道。区水务局每月对镇村级河道开展巡查,并通报问题、督促整改。
三是关于森林资源管理有漏洞的问题。针对林长管理考核机制不够健全的问题,罗店镇成立了林长制考核小组,吸纳镇纪委、镇人大等监督部门共同参与考核,根据实际情况采用ABC分档考核机制。针对公益林长效管护不足的问题,罗店镇已拆除公益林内个别建筑物或作为公益林养护管理房,按照公益林标准补种树木。区绿化市容局加强专业监管,利用卫星遥感数据、资源管理矢量数据等提升森林资源监测信息化和精细化水平,对全区绿化林业管理实效开展集中评估并推动整改,严重问题以警示片形式在全区进行通报。
四是关于环保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针对监管部门间缺少数据共享机制的问题,罗店镇环保部门与其他部门、各村、公司建立了联动机制,每季度更新环保监管企业底库,及时将新增企业纳入监管范围,并实时更新企业经营状态。针对环保管家监管不力的问题,罗店镇已要求环保管家结合企业经营状态、环境信访重点区域和专项检查等因素实施差异化监管,保证检查频次符合合同要求,并对环保管家服务质量开展年度考核。
三、需持续推进整改的问题及后续工作安排
从整改总体情况看,大部分被审计单位能够坚决落实整改主体责任,对于具体问题能够结合整改要求立行立改;部分主管部门能够举一反三,对基层单位反复出现、经常发生的问题开展系统治理。但也有部分综合性、复杂性问题,整改难度大,需按整改计划分阶段完成或持续推进,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对外投资收效不佳、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不规范等问题,涉及时间跨度长,也是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变化出现的阶段性困难,需要在推动高质量发展中逐步消解;二是旧住房改造内容单一、未统筹提升环境质量等问题,将结合改造计划和群众需求进一步细化方案、持续改进。
对于尚未完成整改的问题,有关部门和单位已制定整改工作计划,明确整改时间节点,下一步要压紧压实整改责任,细化整改措施,加快推进整改落实。区审计局将严格执行有关审计整改的工作要求,持续加强跟踪督促,适时开展整改“回头看”,确保整改合规到位,深化各类监督贯通协同,打好审计整改“组合拳”,推动整改成果常态长效。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们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中央审计委员会精神,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指导,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以高质量审计监督服务保障宝山“一地两区”建设。
以上报告,请审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