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大地区(宝山区范围)国有土地上非居住房屋征收补偿项目由上海市宝山第一房屋征收事务所、上海市宝山第二房屋征收事务所、上海市浦东第二房屋征收事务所承担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具体工作。房屋征收工作人员公告如下:
上海市宝山第一房屋征收事务所:
姓名 上岗证编号
孙 玮 100243
陈晓东 602776
顾 玮 602392
纪 明 602763
屠磊晶 602497
张嘉庆 602801
王雅萍 602450
上海市宝山第二房屋征收事务所:
姓名 上岗证编号
郑 弘 100588
张建兵 603210
陆国兴 603593
姜桢海 603249
戴 骏 603587
姜兆芳 603312
蔡金鸿 603599
熊安新 603621
张兆蘋 603579
上海市浦东第二房屋征收事务所:
姓名 上岗证编号
盛雯莺 605605
朱裕荣 605611
李伟杰 605606
王振江 600608
朱震宇 601393
荣徐均 605614
上海市宝山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二○一二年十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