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宝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_政府信息公开年报_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上海市宝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信息来源: 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 2025-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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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所属类目: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主题分类: 其他
  • 体       裁: 报告
  • 发布日期: 2025-01-17
  • 发文字号:
  • 发文日期: 2025-01-17
  •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 机构名称: 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以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11日至12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宝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市、区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部署,结合单位工作实际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好发挥以公开促落实、优服务、强监管的作用。具体情况如下:

      (一)主动公开情况

       全年通过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共441条,其中公文类政府信息8件(含规范性文件3件)、就业补贴类信息141条、工伤认定及劳动能力鉴定类信息60条、财务预决算信息10条、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190条、政策解读4条、区级建议提案结果公开5条、其他类23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依法受理公开申请。持续优化工作机制,规范工作流程,加强沟通联系,提高工作效率,切实保障人民群众依法获取政府信息。全年共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22件,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进行办理,均按期办结,无结转下年度办理的申请。认真做好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受理应诉等有关工作,复议机关均做出维持结果的决定,复议后起诉案件其他结果1件(原告撤回起诉)。

      (三)政府信息管理总体情况

       一是做好政府信息备案工作。坚持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全年规范完成了相关备案工作。二是做好规范性文件常态化评估清理工作。对过期、失效的规范性文件及时予以纠正或废止;对内容信息不准确、更新不及时的规范性文件及时修改或更新,切实维护信息发布的准确性和时效性。三是积极开展政府开放日活动。我局牵头下属事业单位区就业促进中心开展了以服务企业拓思路,助力人力资源产业发展为主题的政府开放月活动,通过“宝就业”企业沙龙、招聘会等形式,进一步缩短就业服务与公众距离,助力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和民众参与感。四是积极参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将内控自查作为重要依托,以提升质效为工作目标,强化信息公开工作干部培训管理,不断提升工作人员能力水平。

      (四)平台建设情况

       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积极利用区政府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线上平台,持续发挥局政务服务大厅电子信息屏等线下渠道作用,多角度更新信息、回应群众关切,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透明、高效、便民。

      (五)监督保障情况

       认真贯彻落实信息公开相关工作规定,强化主要领导监督、分管领导协调保障的工作机制,依法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区政务公开工作的统一要求,按月统计上报工作开展情况,主动接受监督,并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考核范围。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3

1

18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0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25.895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2

0

0

0

0

0

2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

0

0

0

0

0

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3

0

0

0

0

0

3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

0

0

0

0

0

1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1

0

0

0

0

0

1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10

0

0

0

0

0

1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2

0

0

0

0

0

2

(七)总计

22

0

0

0

0

0

2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2

0

0

0

2

0

0

0

0

0

0

0

1

0

1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还存在信息公开的时效性仍需提高,依申请答复还需规范等问题。2025年,我局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改进:一是提升办理效率。紧盯信息公开工作办理时限,以零容忍态度对待超期问题。主动对接研判复杂疑难申请,实时跟踪办理进度,做到认领及时、办理及时。二是强化队伍建设。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业务人员交流培训,规范信息公开工作流程,提高工作人员业务水平。三是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工作。增强公众的参与性和互动性,及时回应公众关切,做到“应公开尽公开”,不断优化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我局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收费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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