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宝山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根据宝山区委、区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宝山区国资国企综合改革的实施方案》总体要求,为进一步推进宝山高新园区政企分离、市场化运作,拟设立上海宝山高新(集团)有限公司,充分发挥园区平台资源优势,积极推进产业发展、投融资管理和园区运营等实体化运作,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公司名称及职能
拟设立公司名称为上海宝山高新(集团)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核名为准,以下简称“高新集团公司”),高新集团公司主要职能是负责宝山高新园区资产运营、资本运作、企业服务、建设管理,参与园区土地开发、存量及低效资产盘活,拓展金融资本市场业务,打造区域优质营商环境等工作。
二、经营范围
高新集团公司经营范围:工程管理服务;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园区管理服务;物业管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创业空间服务。(以实际注册为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三、注册资本
高新集团公司注册资本100000万元。出资人为上海宝山国有资本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独资。
四、企业法人代表
由袁园同志担任高新集团公司法定代表人。
五、人员编制
根据经营管理需要,集团班子设两正四副,其中2正:党委书记、董事长1名,党委副书记、总经理1名;4副: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1名,副总经理3名。下设六个职能部门,包括综合管理部、投资财务部、产业服务部、产业发展部、开发建设部、置业管理部,公司人员不超过45人。
目前,暂设执行董事(总经理兼任)1名、副总经理2名,现阶段主要工作人员以上海宝山工业园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宝山城市工业园区开发有限公司骨干人员为主。
特此请示。
上海宝山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2022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