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意定监护中对监护人履责实施监管的建议》建议答复_区级建议结果公开_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关于意定监护中对监护人履责实施监管的建议》建议答复

信息来源: 上海市宝山区民政局 发布时间 2026-07-07
【字号
  • 所属类目: 区级建议结果公开
  • 主题分类: 其他
  • 体       裁: 其他
  • 发布日期: 2026-07-07
  • 发文字号:
  • 发文日期: 2026-07-07
  •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 机构名称: 上海市宝山区民政局

马瑞丽代表

感谢您对我区老龄事业的关心,人大九届次会议上提出的第112建议我局已收悉,对该建议中的内容我局高度重视,并进行了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2025年底,《上海市关于推进实施老年人意定监护制度的若干意见(试行)》(沪府办[2025]21正式下发,根据文件精神,我区将结合本区老年人实际需求不断摸索,通过明确监护职责、激活基层组织、强化法律支撑、扶持专业机构,为老年人提供全周期、有温度、法治化的监护保障。

一、签订监护协议,明确监护职责

通过签订《上海市老年人意定监护协议》(示范文本2026年版)明确监护人生活照料、医疗照护、财产管理事物、民生保障事物等核心职责。引导老年人办理意定监护公证,也可邀请居(村)委员会、老年人组织、养老服务机构等见证现场情况,居(村)委应备案协议信息。探索建立监护人定期报告、履职评估、财产备案制度,引入第三方专业组织监督。设定监督人监督职责与权利,如定期履职报告、上门核查、财产账目核查等。

二、搭建监督网络,形成完整闭环

探索建立以村(居)为基础、多部门协同的兜底监督网络,形成“日常巡查—线索上报—及时制止—依法处置”闭环,保障被监护人(老、残等弱势群体)人身权、财产权。依托网格化管理,专人负责,将意定监护对象纳入重点关注群体,定期上门巡查,核查生活照料、医疗护理、居住环境、财产管理等核心事项,建立巡查档案。若发现监护人不履职、不当履职或侵害权益行为,第一时间劝阻制止、责令整改,同步书面上报。针对轻微失职的进行约谈警示并要求限期整改;严重失职的立即启动临时干预、提供临时监护,同时固定证据移送公安,涉嫌犯罪配合追究刑责。

三、建立协同机制,筑牢安全底线

搭建举报渠道,公布举报信息,鼓励知情者反映情况,核实反馈并保护举报人隐私。联动区法律援助中心、律所、公证机构,为被监护人(重点关注经济困难、行动不便的弱势群体)提供免费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服务,简化援助申请流程、开通绿色通道,畅通维权路径。进一步完善养老服务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成员构成,探索建立以村(居)委会主导、司法部门指导、专业人士参与的意定监护纠纷调解机制,对监护履职争议、权益侵害等纠纷,优先通过人民调解方式化解;对调解不成的,及时引导当事人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四、培育社会组织,满足监护需求

立足我区意定监护工作实际,适时提供政策扶持与资金支持,鼓励社会组织、公益机构参与监护服务领域,培育具备生活照料、医疗护理、财产管理、法律协助等综合服务能力的专业组织,满足不同被监护人的多样化监护需求,填补基层监护服务专业力量缺口。探索建立信用评价体系与退出机制,明确专业社会监护组织退出条件与流程,规范其服务行为与管理模式,推动意定监护服务专业化、标准化发展。对服务不达标、违规收费、侵害被监护人权益、信用等级过低等情形,依法责令退出。

感谢您对我区老龄事业的关心和支持!也恳请您给予我们更多关于做好意定监护监督工作的帮助和指导!

 

 

 

宝山区民政局

                               20266

 

  • 文件预览

  • 附件下载

  • 相关文章

当前页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