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宝山区2025年度既有玻璃幕墙建筑
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
本区各玻璃幕墙建筑单位:
为加强本区既有玻璃幕墙建筑的监督管理,切实消除玻璃幕墙重大安全隐患,化解玻璃幕墙系统性安全风险,现就开展既有玻璃幕墙建筑专项检查通知如下:
一、专项检查整治的范围和主要内容
(一)专项检查整治的重点范围:已交付使用的既有玻璃幕墙建筑。
(二)检查整治的主要内容
1、开启门窗安全质量状况。开启门窗金属构件锈蚀、断裂、变形、松动和损坏脱落等;
2、结构胶(密封胶)和密封条安全质量状况。结构胶、密封胶和密封条老化、龟裂、气泡和脱落等;
3、玻璃安全质量状况。玻璃破损,中空玻璃起雾、结露和霉变等;
4、受力构件安全质量状况。玻璃幕墙受力构件变形、错位、松动、损坏防腐涂层锈蚀等;
5、雨水渗漏影响安全质量状况。存在不同程度雨水渗漏的;
6、整改状况。存在安全质量隐患,且未及时整改的。
(三)专项检查的方式
采取自查和普查相结合,在各单位自查的基础上,区组织力量进行普查。
二、专项检查的时间安排
专项检查自发文之日启动,7月1日前结束。各单位自查和整改工作应于5月底前完成,相关自查和整改情况报告需同步报区建管委建管科,区建管委将于6月1日起组织开展区级检查。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本次玻璃幕墙专项检查工作,以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精神,专人负责,狠抓落实。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将委托第三方服务机构负责本次既有玻璃幕墙建筑专项检查的普查工作。
(二)落实责任。产权单位是确保玻璃幕墙建筑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各既有玻璃幕墙建筑产权单位应当落实责任,做好所属玻璃幕墙建筑的自查工作,对自查和普查发现的问题应当按要求限期彻底整改,坚决消除各类安全隐患,确保人民群众“头顶上的安全”。
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协助产权单位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玻璃幕墙安全防范工作。
(三)加强监督。属地政府及各有关主管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要从维护城市公共安全高度,重视既有玻璃幕墙检查整治工作,明确机构和人员,细化目标、责任和任务节点,督促产权人按期进行自查整改,切实将检查整治工作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四)建立档案。本次幕墙检查记录和信息将录入上海市建筑幕墙管理平台(云幕墙信息系统)。
附件:1、上海市宝山区既有玻璃幕墙建筑检查表;
2、上海市宝山区既有玻璃幕墙建筑检查整改通知单。
2025年5月21日
宝山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