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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建立顾村镇旭辉依云湾小城居民委员会的批复

信息来源: 区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12-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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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所属类目: 区政府文件
  • 主题分类: 其他
  • 体       裁: 其他
  • 发布日期: 2012-11-06
  • 发文字号:
  • 发文日期:
  •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 机构名称: 区政府办公室
 

(二O一二年十一月六日) 

宝府〔201272

 区民政局:

你局宝民〔201271号文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建立顾村镇旭辉依云湾小城居民委员会。其管辖范围为:东至顾荻路,南至荻泾河,西至荻泾河,北至顾北路。居委会办公用房和活动用房设在顾北路66622楼、32楼。

二、上述居委会在刻制公章时,名称前须冠以上海市宝山区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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