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O一二年十一月六日)
宝府〔2012〕72号
区民政局:
你局宝民〔2012〕71号文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建立顾村镇旭辉依云湾小城居民委员会。其管辖范围为:东至顾荻路,南至荻泾河,西至荻泾河,北至顾北路。居委会办公用房和活动用房设在顾北路666弄2号2楼、3号2楼。
二、上述居委会在刻制公章时,名称前须冠以“上海市宝山区”字样。
(二O一二年十一月六日)
宝府〔2012〕72号
区民政局:
你局宝民〔2012〕71号文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建立顾村镇旭辉依云湾小城居民委员会。其管辖范围为:东至顾荻路,南至荻泾河,西至荻泾河,北至顾北路。居委会办公用房和活动用房设在顾北路666弄2号2楼、3号2楼。
二、上述居委会在刻制公章时,名称前须冠以“上海市宝山区”字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