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电动自行车火灾防范专项宣传工作的通知_公开目录_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关于开展电动自行车火灾防范专项宣传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 杨行镇 发布时间 2021-06-10
【字号
  • 所属类目: 公开目录
  •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 体       裁: 通知
  • 发布日期: 2021-06-10
  • 发文字号: 宝杨府〔2021〕34号
  • 发文日期: 2021-06-10
  •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 机构名称: 杨行镇

各村(居)委、镇属公司,各生产经营单位:

4月下旬以来,上海市连续发生多起电动自行车火灾致人伤亡事故,其中,4月28日,闵行区颛桥镇一居民住宅因电动自行车充电故障发生火灾,造成1人受伤(事发时共有5人被困,其中包括3名儿童),所幸救援及时未导致更大伤亡。5月7日,闵行区七宝镇一酒店式公寓因蓄电池室内充电故障引发火灾,造成3人受伤。5月16日,浦东新区北蔡镇一村民自建住宅因蓄电池充电故障引发火灾,造成2人死亡,1人受伤。

今年以来,宝山区已发生电动自行车火灾31起,其中3起由室内停放电动自行车或为电瓶充电引发的火灾相关肇事者均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

5月1日《上海市非机动车安全管理条例》正式施行,加之四川成都、安徽合肥两起电动自行车在电梯内起火视频的广泛传播,引发市民群众对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隐患和停车、充电难等问题高度关注,“12345”市民服务热线接到大量相关举报投诉,其中“电瓶入室充电”成为新的防控难点。为深刻吸取近期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教训,切实做好电动自行车火灾防范宣传工作,根据区消防安全委员会要求,杨行镇决定即日起至6月23日在全区集中开展电动自行车火灾防范专项宣传工作,现就相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要加大全方位消防公益宣传力度。各单位部门要在居民小区、住宅楼宇、居民电梯内通过LED电子屏,滚动播放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警示片、发布消防安全提示;在醒目部位张贴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提示海报;利用小区微信群、社区通等平台向居民群众发布警示案例、发送消防安全提示短信。

二要积极开展“告知”、“承诺”宣传活动。各单位部门要针对电动自行车火灾防范工作再次开展上门入户宣传告知,发动居(村)民逐一签订告知书、单位逐一签订承诺书。如遇居民小区实有居住人口或单位主要负责人发生变化,要及时上门开展入户宣传,特别是出租房屋,要做到屋内居住人员全员告知并签订告知书,确保电动自行车火灾风险宣传告知承诺全覆盖,不留盲区。

三要多渠道开展上门入户宣传。要广泛发动居村委和志愿者、网格员、社区微型消防站人员等社会力量深入街道社区、居(村)民家庭、开展“上门入户”、“面对面”消防宣传和警示教育,着重宣传电动自行车安全停放、充电知识,普及初起火灾扑救和逃生自救常识,切实增强全民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在宣传的同时,如发现有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的行为,应及时劝阻,无法当场整改的,应记录在册及时上报开展整治。

各单位部门要组织人员针对居(村)民住宅场所上门入户发放《居(村)民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告知书》(附件1),并由居(村)民签收;针对社会单位(含沿街店铺)要上门督促其签订《单位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承诺书》(附件2)。

各单位要严格按照专项宣传工作要求,第一时间细化工作方案、强化责任分工,扎实开展此项工作。针对居(村)民发放的“告知书”要做好签收工作,并以表格形式存档(居(村)民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告知书签收表附件3);督促单位签订的“承诺书”要一式两份,一份交单位留存,一份留档备查。7月份区消防委将组织对此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随机暗访,暗访情况将以视频形式通过区政府相关会议进行曝光。各单位工作开展情况(文字、视频、照片)请及时通过微信工作群等形式上报,并于6月23日前将《电动自行车火灾防范专项宣传统计表》(附件4)上报至镇安管所:yhzajs@163.com,联系人:黄佳毅、陆欢,56805663。

特此通知

  

 

                                  上海市宝山区杨行镇人民政府

                                        2021年6月10日

  • 文件预览

  • 附件下载

  • 相关文章

当前页二维码

政策咨询

  • 咨询部门*

  • 手机号码*

  • 姓  名*

  • 邮  箱

  • 标  题*

  • 内  容*

  • *

    验证码
  • 是否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