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监督检查对象
全区各级各类学校。
二、监督检查内容
(一)消防安全。以宿舍、食堂、教室、体育馆、图书馆、礼堂、实验室等人员密集场所为重点,着重检查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日常防火检查巡查、建筑消防设备设施和安全出口及疏散通道是否符合要求、应急疏散预案制定及演练情况。
(二)交通安全。以校车安全为重点,着重检查车辆使用许可管理制度、驾驶人资格管理制度、安全行车教育培训考核制度、日常检修制度、交通违法处置制度、校车动态管理制度、接送学生交接制度落实情况,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教育情况。
(三)食品安全及卫生。以学生食堂、学生营养餐为重点,着重检查食堂人员卫生、环境卫生以及食品原料采购、存储、加工、销售等各环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规范的落实情况,学校传染病疫情预防、监控及报告制度落实情况。
(四)自然灾害防范。以校舍安全和汛期安全为重点,着重检查防范洪灾、雷电、台风等重大自然灾害有关措施和制度的落实情况,防灾减灾知识和技能教育开展情况。
(五)危险化学品安全。以学校实验室为重点,着重检查实验室人员管理以及有毒有害实验用品购买、领用、登记制度落实情况,实验设施设备安全运行情况,重点部位自动监控、通风、防火防爆设施设置维护及运行等情况。
(六)校园治安。以校园安保体系建设为重点,着重检查执行外来人员、车辆信息登记、出入证制度,以及小学生、幼儿接送等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人防、物防、技防、值班巡查、突出矛盾隐患排查等情况。
(七)集体活动安全。以大型集体活动为重点,着重检查实习实践活动、夏令营、集体外出等活动的安全教育、应急预案、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严防踩踏、溺水、人身伤害等意外事故的发生。
(八)事故查处情况。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开展事故查处情况检查,着重检查责任追究是否严格依法,各类防范措施是否落实到位,相关安全标准、制度是否进行完善。
(九)其他。对涉及学校安全的其他事项进行监督管理,防范事故发生或减轻事故产生的损害。
三、监督检查方式
采用明察暗访、交叉检查、日常巡查、专项检查等方式开展。
四、监督检查措施
对学校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监督管理,责令和督促学校整改存在的安全问题。
五、监督检查程序
(一)制定校园安全管理工作检查方案,确定检查的内容、方式、人员组成。
(二)组织实施明察暗访,汇总检查情况。
(三)根据检查中存在的问题进行通报并要求落实整改。
(四)根据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对当前的校园安全形势进行分析,指出当前校园安全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下一个阶段的工作重点。
六、监督检查处理
根据检查结果,对存在的问题进行通报,要求限期整改,并对部分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对整改责任不落实、整改成效不明显的,责成限期整改,并予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