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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宝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21年食品安全百千万示范工程建设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 区市场监管局 发布时间 2021-0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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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所属类目: 公开目录
  •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体       裁: 通知
  • 发布日期: 2021-08-09
  • 发文字号: 宝市监〔2021〕19号
  • 发文日期: 2021-08-06
  •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 机构名称: 区市场监管局

 


上海市宝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

开展2021年食品安全百千万示范工程

建设工作的通知

 

相关科室,各市场监管所:

按照《上海市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的实施意见》中关于开展食品安全示范创建“百千万工程”建设的工作要求,为做好2021年宝山区食品安全百千万示范工程建设工作和“放心食堂”、“放心餐厅”、“守信超市”、“放心肉菜示范超市”创建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与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关于“实施食品安全战略,让人民吃得放心”的要求,在全区范围内开展食品安全百千万示范工程建设活动,建设一批示范单位,树立一批先进典型,推广一批先进经验,形成点线面相结合的多层次食品安全示范群,进一步增强企业食品安全意识和自律意识,促进食品经营单位管理升级和健康发展,提升市民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二)工作原则。创新食品安全监管机制,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规范食品安全秩序,提升食品安全水平。动员社会各方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创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坚持监管部门推动与企业争创相结合、线下创建与线上创建相结合、逐步推进与滚动发展相结合、突出重点与全面统筹相结合。

二、工作目标

2021年内,在确保中型以上饭店80% 建成“放心餐厅”、大型职工食堂100% 建成“放心食堂”、学校食堂100% 建成“放心食堂”、超市100% 建成“守信超市”的基础上,全区创建2条食品安全示范街区(路段、楼宇),食品经营实体示范店不少于300家(除宝杨所外各所不少于20家),70家网络食品经营示范店(以实体店计,除宝杨所外各所不少于5家)。

三、示范创建组织架构

区局成立食品安全百千万示范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局长顾瑾任组长,副局长王哲、倪晓峰任副组长,食品协调科、食品经营科负责人及各市场所所长任组员。下设办公室在食品经营科,负责日常组织协调工作。

四、责任分工

(一)食品经营科:负责方案制定,牵头推动食品安全百千万示范工程创建工作,组织第三方机构开展评估认定。

(二)食品协调科:负责协调各街镇,共同推动食品安全示范街区及街区内食品安全示范店创建工作。

(三)各市场所:负责辖区范围内食品安全百千万工程创建申报单位创建指导工作。

五、示范创建组织及评定方式

(一)创建标准制定

由市局统一制定食品安全百千万示范创建和认证评估标准。

(二)创建组织方式

食品安全示范创建采取多元组织创建方式。

1.食品安全示范街区及街区内示范店创建由区局和各街镇联合开展创建(杨行招商花园城、大场向阳900商场);

2.其他区域实体示范店由各市场所引导,企业自主自愿申报创建;

3.网络食品经营示范店由企业自愿申报,各市场所会同网络平台开展创建。

(三)认证评估和公示

1.示范街区、实体示范店由区局委托第三方机构实施认证评估,市局委托第三方机构实施抽查和网上公示;

2.网络食品经营示范店由区局会同网络平台,委托第三方机构实施认证评估,市局委托第三方机构实施抽查考评和网上公示;

3.根据“谁认证评估,谁发证(牌)”原则,实体示范店和网络食品经营示范店发证授牌由认证评估机构实施和作为发证落款单位。市局统一设计制作示范店证书、标牌、标识样式。示范街、示范店可在现场和网上店铺使用标牌标识。

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有权向区局反映示范街区、示范店创建有关情况,对不符合示范创建标准的,由认证评估机构予以收回证书、标牌、标识,并予以公示。

六、食品安全示范创建和认证评估标准

(一)食品安全示范街区(路段、楼宇)基本标准

1.街区内食品经营单位不少于25家,无无证无照经营现象;

2.街区内食品安全示范单位比例达到80%以上;

3.街区内连续两年未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4.街区所在街镇、物业服务商制定示范创建方案,建立食品安全服务管理、食品安全投诉快速处理、突发事件处置等制度和预案;

5.公众对街区食品安全满意率达到90%以上;

6.食品安全管理机制和管理水平具有引领示范效应。

(二)食品经营实体示范店基本标准

1.餐饮单位符合《放心餐厅、放心食堂管理规范》(T/SFSF000001);食品销售单位符合《守信超市管理规范》(T/SFSF000002)

2.按规定配有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管理人员参加食品安全培训60学时以上,监督抽查考核90分以上;

3.采用五常管理法、六T实务法、4D管理法或DB31/2015等其他规范化管理方法实施食品安全管理并取得明显成效;

4.餐饮单位实施明厨亮灶,视频监控正常运转并符合相关地方标准;

5.实施分餐制和提供公筷公勺,符合地方相关标准;

6.大型以上餐饮单位投保食品安全责任保险;

7.连续两年未发生食物中毒事件和食品安全严重违法行为;

8.食品安全管理机制和管理水平具有引领示范效应。

(三)网络食品经营示范店基本标准

1.其实体店符合食品经营实体示范店基本标准;

2.网上证照公示符合法律法规要求;

3.配送食品使用食安封签,无超范围配送食品行为;

4.网上平台逐步提供厨房视频监控视频;

5.食品安全管理机制和管理水平具有引领示范效应。

七、工作步骤

(一)组织部署阶段(20217月-8)

1.制定实施方案

结合本区实际,制定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建立健全创建工作制度和责任制,确定阶段目标和工作进度,确保按时完成。

2.开展调研遴选

各市场所要根据辖区食品经营单位分布特点,结合放心餐厅、放心食堂、守信超市建设工作,开展示范创建工作调研和遴选,确定拟创建示范街区和示范店。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19-10)

1.组织发动和摸底调查

9月底前,采取专题会、现场会等方式,分阶段组织系统内和企业人员开展专题动员培训,部署创建要求,组织发动食品经营单位及行业主管部门等积极参与示范工程建设活动。

2.全面推进创建工作

1)开展全面监督检查和指导。各市场所对示范街区、示范店全面开展监督检查和指导工作。

2)宣传引导企业和公众参与。区局会同行业协会、主管部门等,加强企业和公众食品安全宣传培训,提高企业和公众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等相关知识知晓率。通过多种形式,向广大公众广泛宣传食品安全百千万工程建设、食品安全知识及有关工作动态,引导食品经营企业和公众参与百千万工程建设并开展社会监督。

3)开展认证评估。区局委托第三方机构对示范工程建设开展培训指导和工作检查评估。

(三)总结阶段(202110)

10月底前,各市场所对2021年食品安全百千万示范工程建设活动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分析创建工作中的亮点和经验,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剖析和整改。向社会公布示范街区、示范店名单。

八、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食品安全百千万示范工程建设是推动食品安全责任落实,不断创新监管机制的重要举措,是市政府明确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任务。相关科室、各市场所要从确保公众饮食安全的高度出发,加强领导,提高认识,精心组织,科学规划,扎实推进,确保示范工程建设取得显著成效。

(二)沟通协调,齐抓共建。各市场所要积极争取街镇支持,充分发挥行业组织、协会、第三方专业机构、保险机构等资源力量,共同做好示范创建工作。

(三)注重实效,大胆创新。各市场所要结合辖区实际,积极创新示范工程建设的方式方法,把握好示范工程建设的代表性和示范性,及时研究解决建设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推进示范工程建设向纵深发展,确保示范工程建设取得实效。

(四)典型带动,整体提高。通过示范工程建设活动,将一批食品安全责任意识强、食品安全水平高的街区、食品经营单位向社会进行展示和宣传,使示范工程创建在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开展起来,切实发挥示范引领带动辐射作用,不断提高食品安全水平,让群众看到实实在在的成效。

(五)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充分争取报刊、广播、电视和互联网等媒体的支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食品安全示范工程的目的意义,及时宣传报道创建工作动态、进展和成效,及时总结和推广创建经验,营造创建工作的浓厚舆论氛围。

九、信息上报

825日前,各市场所上报拟创建食品安全示范街区基本情况(附表1)、创建达标食品安全实体示范店基本情况(附表2)、创建达标网络食品安全示范店基本情况(附表3)。

1025日前,各市场所上报2021示范工程建设工作总结,第三方评估机构上报创建达标食品安全实体示范店基本情况(附表2)、创建达标网络食品安全示范店基本情况(附表3)。

 

附件:1.拟创建食品安全示范街区基本情况  

2.创建达标食品安全实体示范店基本情况

      3.创建达标网络食品安全示范店基本情况

 

 

                     上海市宝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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