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区规划资源局制订的《宝山区关于进一步加强规划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_区政府办公室文件_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区规划资源局制订的《宝山区关于进一步加强规划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信息来源: 宝山政务 发布时间 2022-0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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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所属类目: 区政府办公室文件
  •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 体       裁: 通知
  • 发布日期: 2022-01-29
  • 发文字号: 宝府办〔2022〕3号
  • 发文日期: 2022-01-26
  •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 机构名称: 宝山政务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

区规划资源局制订的《宝山区关于进一步加强规划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已经区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126


 

宝山区关于进一步加强规划管理

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宝山区第八次党代会精神,加快推进科创之城、开放之城、生态之城、幸福之城建设,加大国土空间资源对经济、生态、交通、人文及居住社区等核心领域的支持和保障,进一步加强区委、区政府对重点地区和重大项目的规划引领,不断提升城市建设的精品意识,适应精细化管理发展要求,制订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把握中央对上海建成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的新要求,明确宝山科创中心主阵地在上海未来的城市功能定位,以及在国家发展大局中参与世界合作竞争的地位作用,积极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在城市规划建设管理中统筹好空间、人口、产业三大结构、规划、建设、管理三大环节、改革、科技、文化三大动力、生产、生活、生态三大布局和政府、市场、社会三大主体等五大关系,不断创新机制完善政策,深入实践人民城市,切实加强规划设计与建设管理工作,提升城市软实力。

(二)基本原则

坚持国土空间规划引领,实现多规合一;坚持产业推动,以科创助力城市建设;坚持区政府主导,明确部门属地职责分工;坚持多方共商,倡导共建共治共享;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和突出重点相结合。

(三)适用范围

全区、各街镇(园区)各类法定的国土空间规划、部门专业专项规划,重点地区规划研究、城市设计,区政府公共投资类建设项目和超高层建筑设计方案及部分镇级申请区级财政补贴的公共项目建筑设计方案等。

(四)工作目标

全区形成一张蓝图、多维管控、多方共商、统筹推进、一抓到底的工作局面。各级国土空间规划与行业部门专项规划、十四五近期规划有效对接,并与建设项目实施计划联动。重点地区实现整体性谋划,以高水平规划设计引领高品质建设和可持续发展。重点建设项目确保建设品质能反映宝山时代要求和发展趋势,能体现宝山文化特质与审美高度,做到美观、实用、经济、绿色。

二、主要内容

为最大程度地发挥国土空间规划对空间资源统筹效力,特别是在支撑产业集聚和落地、促进产城融合及提升品质建设方面的战略引领作用,在健全区规委会工作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以下工作机制。

(一)建立区级规划编制(储备)计划制度

每年四季度,由区各行业主管部门、街镇(园区)和重点区域管理主体,根据需要按年度提出下一年度发展空间保障诉求及具体规划编制事项,由区规划资源局开展调研审核工作,完成梳理分析报告,报请区规委办会议统筹研究并审定,形成全区下一年度的规划设计编制计划。年中,区各行业主管部门、街镇(园区)和重点区域管理主体可根据实际情况提出规划编制计划调整申请,由区规划资源局开展调研审核工作,完成梳理分析报告后,报请区规委办会议统筹研究并审定,形成全区该年度规划设计编制(调整)计划。

(二)建立区统筹引导、部门街镇深化落实的规划编制机制

根据年度规划编制(调整)计划,由区政府委托区规划资源局按照时间节点安排,组织开展控详规划的前期研究工作。研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现状和发展条件分析、上位规划依据、研究的价值判读、规划导向建议、开发指标体系及有关特殊要求等。研究成果经区规委办审定后,形成指导街镇(园区)和重点区域管理主体下一步工作的要求(设计任务书)。街镇(园区)和重点区域管理主体根据设计任务书及全市控详规划报批要求,开展各阶段规划编制深化工作。相应成果由区规划资源局审核通过后,按程序报市政府批准。

(三)聚焦重点(转型)地区构建高品质规划设计体系

紧扣全区发展大局,针对区层面聚焦的重点转型地区,由区域管理主体(或区政府指定部门)牵头,形成包括功能定位和产业研究、整体(或近期重点地区)城市设计、各类专项规划、国土空间法定规划、更新(转型)实施计划在内的规划管理体系,并建立相应的信息化管理系统。坚持以系统化思维进行整体统筹谋划,以高水平规划引领高品质建设,实现全生命周期管理和可持续发展。

(四)建立区、街镇协同推进十五分钟社区生活圈工作机制

加快构建十五分钟城市,中心城范围街道、镇先行启动十五分钟社区生活圈建设行动,由属地牵头开展十五分钟社区生活圈行动方案的编制工作,实现十五分钟步行范围内产、住、学、养、游全要素统筹谋划。行动方案经区规委办认定后,可作为控详规划调整的申请依据,其中的年度建设项目可获得区财政配额支持或区各行业部门年度计划的对口资金扶持。后续条件成熟后,由中心城向主城区及北部城镇圈进一步拓展工作范围。

(五)建立公共投资项目行业部门负责制

强化对区域内公共建筑和超限高层建筑的设计管理。各行业主管部门作为公共投资建设项目的建设主体,是项目设计和建设品质第一责任人,应坚持开放理念和品质思维,完善建筑设计招投标决策机制,为进一步培育和规范宝山建筑设计市场,引入优秀设计团队充分竞争创造更加公平便利的条件。重点公共投资建设项目和超限高层建筑项目的设计方案,需提交区规委会审议,经审核通过后方可推进后续建设审批手续。重点公共建筑工程应建立后评估制度。

三、保障措施

(一)完善配套政策

各行业部门及街镇(园区)可根据实施意见精神,聚焦发展重点并结合自身实际,制订相应的实施细则和配套政策,形成全区上下协调、高效有序的规划建设管理工作氛围。

(二)落实经费保障

年度规划编制计划中明确由区财政支付的编制项目应建立稳定的专项预算,重要转型地区和重大建设项目应确保引入高质量规划设计团队,并鼓励相关设计单位长期跟踪服务。

(三)加强统筹协调

建立区规委会每年两次和区规委办每年四次的例会制度,通过区规委例会制度,加强对各行业主管部门、街镇(园区)及重点区域管理主体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统筹指导、协调推进。

(四)强化监督考核

完善目标考核机制,将执行规划建设管理的相关工作任务列入各行业主管部门、街镇(园区)及重点区域管理主体责任管理和考核范围,并适当增加评分权重。区规委办建立有效的督查制度。

本实施意见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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