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民政局:
你局宝民〔2022〕33号文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建立顾村镇新天地荻泾花园第二居民委员会。其四至范围为:东与新天地荻泾花园一、二期相邻,南至沙浦河,西至荻泾河,北至沙浦路。居民委员会办公用房设在沙浦路311弄302号2楼。活动用房设在沙浦路311弄298号1楼、2楼。
二、上述居委会在刻制公章时,名称前须冠以“宝山区”字样。
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
2022年11月1日
区民政局:
你局宝民〔2022〕33号文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建立顾村镇新天地荻泾花园第二居民委员会。其四至范围为:东与新天地荻泾花园一、二期相邻,南至沙浦河,西至荻泾河,北至沙浦路。居民委员会办公用房设在沙浦路311弄302号2楼。活动用房设在沙浦路311弄298号1楼、2楼。
二、上述居委会在刻制公章时,名称前须冠以“宝山区”字样。
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
2022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