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20220811_行政处罚_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安全生产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20220811

信息来源: 区应急局 发布时间 2022-08-11
【字号
  • 所属类目: 行政处罚
  •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体       裁: 其他
  • 发布日期: 2022-08-11
  • 发文字号:
  • 发文日期: 2022-08-11
  •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 机构名称: 区应急局

案件名称

上海派名机电有限公司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案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沪宝)应急罚〔2022〕执法0053号

被处罚单位名称(姓名)

上海派名机电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码

9131011330142777X9

法定代表人姓名

陆生光

处罚事由

上海派名机电有限公司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

处罚依据

义务条款:《工贸企业粉尘防爆安全规定》第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处罚条款:《工贸企业粉尘防爆安全规定》第二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

处罚结果

对上海派名机电有限公司责令限期消除事故隐患,处罚款人民币贰万伍千元整的行政处罚。

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执法单位名称

上海市宝山区应急管理局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2022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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