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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杨行镇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信息来源: 杨行镇 发布时间 2022-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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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所属类目: 公开目录
  •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 体       裁: 通知
  • 发布日期: 2022-08-12
  • 发文字号: 宝杨府〔2022〕21号
  • 发文日期: 2022-08-12
  •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 机构名称: 杨行镇

各村(居)委、镇属公司、机关各科室:

经镇领导同意,镇安委会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将《杨行镇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上海市宝山区杨行镇人民政府

2022年8月12日





杨行镇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十五条硬措施”和上海市“78条”具体措施,根据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和《区安委会关于开展全区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通知》(宝安委会〔3〕号)要求,切实加强我镇安全生产工作,全面排查整治事故隐患和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有效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镇安委会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统筹好经济发展、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始终保持如履薄冰的高度警觉,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织密织牢、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企业复工复产安全风险防范、重要时段节点安全保障等为抓手,全面排查整治事故隐患,精准发现和严厉打击各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全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切实压减一般生产安全事故总量,防范遏制复工复产事故大幅反弹和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组织领导

镇安委会成立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组织领导全镇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镇党委副书记、镇长、镇安委会主任杨文杰任领导小组组长,镇党委副书记吴军、副镇长赵晖、金爱国、张明国任副组长,分别牵头分管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镇安委会办公室承担日常工作。

三、检查范围和内容

大检查覆盖全镇所有地区、所有行业领域、所有生产经营单位、所有人员密集场所和所有作业环节。重点突出建筑施工、道路水路、消防、人员密集场所、工贸、电力、燃气、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危险货物及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农业机械等重点行业领域;突出经营性自建房、港口、码头、仓库、储罐区等重点场所和生产环保设施;突出粉尘涉爆、涉氨制冷、有限空间、燃气管道等重点部位;突出吊装、爆破、动火、登高、临时用电、涂装、设备大修、建(构)筑物拆除、罐体清洗、装卸等作业;突出事故警示教育,深刻吸取各种典型事故教训,严查事故整改措施落实情况等。

(一)生产经营单位。1.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重点检查企业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和《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情况,突出检查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行法定职责情况;企业贯彻落实全过程安全管理、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情况;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情况等;2.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落实情况。重点检查组织制定“一企一方案”、全员安全教育专题培训、安全技术交底等落实情况;从安全投入、组织管理、工程技术、人员管理、制度管理、操作规程、防护与应急处置等方面排查风险隐患和整改落实情况等;3.安全风险管控情况。重点检查安全生产重要设施、装备完好状况和日常管理维护情况;开展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分级和公告,对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制定和落实管控措施情况;4.隐患排查治理情况。重点检查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开展隐患自查自改自报,实行整改闭环管理情况;近年来有关部门日常监管执法和安全巡查、检查、督查、明查暗访等发现的问题与隐患整改落实情况;汛期安全防范和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落实情况;5.教育培训情况。重点检查新进职工是否按照三级教育要求进行安全培训,特殊岗位从业人员是否做到持证上岗;结合企业的安全实际情况,对职工是否每年进行再教育再培训并记入职工教育培训档案卡情况;6.应急管理情况。重点检查应急组织体系建设情况;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编制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组织应急演练,配备必要应急装备,储备应急物资情况;开展事故应急处置的总结评估工作情况;加强岗位应急培训情况(各行政村、镇属公司、镇相关科室部门)。

(二)三合一等场所。重点检查沿街商铺等单位场所,排查是否存在“三合一”、安全出口堵塞、消防设施器材配备缺失、消防安全管理不规范等情况(各社区、行政村、镇属公司、镇相关科室部门)。

(三)高层建筑。重点检查高层建筑(高层居民住宅楼),排查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防排烟系统等自动消防设施的设置情况和运行情况,灭火器材以及安全标志配置情况;公共楼道堆物影响疏散情况,电动自行车是否违规停放充电、违规入梯入户、飞线充电情况(各社区、镇属公司、镇相关科室部门)。

(四)村民自建房。重点检查村民自建房,排查电气线路敷设及用火、用电、用气是否符合规范要求,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是否存在堵塞,电动自行车是否违规停放充电、违规入梯入户、飞线充电情况(相关行政村、镇属公司、镇相关科室部门)。

(五)燃气、建筑安全。由镇建管中心牵头,各相关单位配合,落实对辖区燃气安全、建筑工地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各社区、行政村、镇属公司、镇相关科室部门)。

四、阶段划分

本镇安全生产大检查时间自方案印发之日起至党的二十大结束。主要分三个阶段。

(一)全面部署和自查阶段(即日起至9月底)

各单位部门要围绕深刻汲取各类安全事故教训,聚焦“十五条硬措施”和上海市“78条”具体措施等,紧密结合企业复工复产、大走访大排查、人大综合执法检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等制定细化工作方案,明确大检查的主要任务、重点内容和工作要求,明确各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任务。各相关单位部门要切实落实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和主体责任,坚持把自查工作贯穿大检查全过程,要紧紧围绕当前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实际,加强对企业的帮扶指导力度,提高企业防范化解安全生产风险能力。自查过程中,要坚持标本兼治、长短结合,立查立改、先急后缓的原则,对重大风险隐患要分级建立台账清单,做到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对于重大突出问题要强化协调配合,集中攻坚解决。企业在自查过程中,要突出生产经营建设全过程及每个部位、每个环节、每个岗位的检查,全面排查安全风险点和隐患,制定风险防控措施,建立安全隐患清单和整改清单,落实安全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彻底整改隐患。

(二)集中整改阶段(10月至党的二十大召开前)

各单位部门要突出安全生产任务重、事故多发地区、重点行业领域和高风险企业的检查,对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企业进行跟踪复查,注重抓好自查问题的整改。对于国务院督查考核发现的共性问题、市安委会督查考核发现问题,要认真对照发现突出问题清单和要求,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明确整改期限,逐条对账销号,对重点难点问题要盯住不放、切实整改到位。镇安委会将加强跟踪督办,强力推进整改,将整改落实情况纳入年度安全生产考核内容,对问题整改不到位、整治工作不作为、不按时间节点推进、重大隐患久拖不改的,实施“一票否优”。

(三)“回头看”阶段(党的二十大召开前后)

在党的二十大召开前后的关键期,国务院安委会综合检查组和市安委会将对各区、镇大检查工作情况开展“回头看”,各单位部门要积极准备迎检工作,推动进一步巩固提升工作成效。各单位部门要结合实际加大排查、整治和督导检查力度,对不放心的薄弱地区、部位和环节要严盯死守,严防漏管失控,全力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环境。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层层落实责任。各单位部门要参照镇安委会做法,成立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或工作专班),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确保此次大检查工作有序开展,取得实效。各单位部门要进一步压紧压实党委政府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聚焦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十五条硬措施”和上海市“78条”具体措施,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建立统筹协调和工作推进机制,全面推动各项任务措施落实。要把安全生产大检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与“防疫情、稳经济、保安全”大走访大排查和人大安全生产综合执法检查相衔接,周密部署、深入推进,摸准摸清重大风险底数,逐一建档立账分级分类精准治理,坚持长短结合、先急后缓,对重大风险隐患和突出问题要建立清单、压实责任、集中攻坚。

(二)坚持问题导向,突出整治成效。各单位部门要突出重点行业领域和薄弱环节,组织专业力量深入现场严督细查,真正找准制约安全生产的问题和症结,真正排查整治各类事故隐患,严格监管执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要提高大检查精准性、有效性,加强对企业的服务指导,真正解决安全问题、提高安全水平。要注重发挥企业的主体作用,切实做好事故隐患的自查自纠自报工作。要充分运用座谈交流、重点谈话、突击检查、明查暗访、受理举报等方式方法掌握一手信息、发现真实问题,确保问题隐患整改到位。要聚焦突出问题,加强多部门联合会商、信息共享、联合执法,重拳整治非法违法行为。

(三)强化标本兼治,形成制度成果。各单位部门要抓住关键根本,从工作思路、措施办法、支撑保障等方面,向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聚焦发力,以更加有力有效的措施查大风险、除大隐患、防大事故,推动企业落实“三个转变”,确保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要在形成制度化成果上下功夫,把大检查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固化为规章制度和标准规范,努力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四)大力宣传推动,营造良好氛围。各单位部门要运用多种手段,多层次、多角度宣传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在上海考察时重要讲话精神的新举措新成效,推动工作开展,引导本镇社会各界关心安全生产、参与安全发展,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大检查氛围。

请各单位部门于每周二下班前将附件1《周报统计表》和附件2《周报情况表》报镇安管所。二十大结束一周内,请单位部门将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总结报镇安管所。(联系人:黄佳毅、陆欢;电话:56691960、56805663)

 

附件:1、杨行镇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情况周报统计表

      2、杨行镇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情况周报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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