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弹屿玩家科技有限公司:
本会已受理申请人刘雅萍与你单位关于确认劳动关系等的劳动人事争议一案,本会已依法缺席处理,因你单位未按规定参加仲裁活动且公司负责人下落不明,依照《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宝劳人仲(2026)办字第2095号仲裁裁决书。裁决内容如下:
一、确认申请人刘雅萍与被申请人上海弹屿玩家科技有限公司2026年1月20日至2026年5月19日期间存在劳动关系;
二、被申请人上海弹屿玩家科技有限公司于本裁决书生效之日起5日内支付申请人刘雅萍2026年5月1日至2026年5月19日期间工资和提成人民币3246.74元;
三、被申请人上海弹屿玩家科技有限公司于本裁决书生效之日起5日内支付申请人刘雅萍2026年2月20日至2026年5月19日未签订劳动合同期间二倍工资差额人民币13908.05元;
四、被申请人上海弹屿玩家科技有限公司于本裁决书生效之日起5日内支付申请人刘雅萍2026年2月16日、2月17日、2月19日、4月5日、5月1日、5月2日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差额人民币2937.93元;
五、对申请人刘雅萍的其他请求不予支持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决,可在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的,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二〇二六年八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