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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关于2025年宝山区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 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信息来源: 上海市宝山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发布时间 2025-0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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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所属类目: 政策解读
  • 主题分类: 农业、畜牧业、渔业
  • 体       裁: 其他
  • 发布日期: 2025-03-21
  • 发文字号:
  • 发文日期: 2025-03-21
  •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 机构名称: 上海市宝山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为持续深化农村改革、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中共上海市宝山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关于2025年宝山区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 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现对《方案》相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乡村振兴工作的部署要求,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宝山区结合乡村振兴重点任务和区域转型发展实际,制定本《方案》。《方案》将“三农”工作放在宝山转型发展的大格局中统筹谋划,围绕持续提升乡村产业、建设、治理水平,明确全年任务目标和各涉农部门工作责任,推动农业增效益、农村增活力、农民增收入。

二、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2025年度宝山区范围内农业发展、乡村产业发展、和美乡村建设、乡村治理、农业农村改革创新、要素保障等乡村振兴相关工作,覆盖区有关单位、各涉农街镇、相关涉农项目、经营主体、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等。

三、主要内容

《方案》共七大板块,围绕农业稳产保供、对口协作、乡村产业发展、和美乡村建设、乡村治理、农业农村改革创新、要素保障明确年度重点任务,并配套《2025年宝山区乡村振兴重点任务清单》细化落实要求。

《方案》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严守粮食安全、耕地保护和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底线,明确粮食播种面积不低于0.9万亩、蔬菜播种面积不少于2.15万亩次,新建和改造提升300亩高标准农田。围绕农业发展质量提升,《方案》同步推进现代耕作制度改革、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农业新质生产力培育、数字农业和智慧农业发展,推进现代设施农业宝山月罗片区建设,促进农业品牌建设、乡村旅游产品供给、农产品营销体系和联农带农机制建设。同时,《方案》持续深化东西部协作和对口支援,推进“携手兴乡村”结对帮扶、园区合作共建、对口地区农产品展销和文旅推介、就业服务以及教育卫生帮扶等工作。

在乡村建设方面,《方案》统筹城乡规划布局,推进“五好两宜”和美乡村试点创建、市级乡村振兴示范村复评、农民相对集中居住和农村人居环境优化提升。围绕农村生态环境和公共服务,《方案》提出新建、提标2000户“美丽庭院”小三园,推进生态清洁小流域和“水美村庄”建设,并提升农村教育、医疗、养老、文化、交通等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水平。在乡村治理方面,《方案》强化党建引领,深化基层减负,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议事制度,推进文明乡风培育、矛盾纠纷化解和平安乡村建设。

在改革创新方面,《方案》稳步推进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宅基地盘活利用、农村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和农村产权公开交易,明确全区农村产权公开交易年交易额15.5亿元。在要素保障方面,《方案》统筹用地、资金、金融保险、人才等资源向农村倾斜,将低效建设用地减量化指标按照不低于5%的比例集中统筹使用,并围绕水稻、蔬菜、农民信息员培育120名高素质农民。重点任务清单同步明确任务名称、任务要求及举措、责任部门和实施区域,推动各项工作规范推进、落地见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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