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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宝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上海市宝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22年下半年特种设备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信息来源: 区市场监管局 发布时间 2022-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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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所属类目: 公开目录
  •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 体       裁: 通知
  • 发布日期: 2022-08-12
  • 发文字号: 宝市监〔2022〕9号
  • 发文日期: 2022-08-12
  •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 机构名称: 区市场监管局

 

执法大队,各市场监管所,区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

现将《上海市宝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22年下半年特种设备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扎实推进特种设备日常监督检查工作。

 

 

                     上海市宝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08月12


 

上海市宝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开展2022年下半年特种设备

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根据市、区两级政府工作部署,结合《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2年上海市市场监管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方案>的通知》(沪市监特种〔2022〕201号)及《宝山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全区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具体要求,切实加强我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全面排查整治事故隐患和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有效防范特种设备一般事故,遏制较大以上事故,自即日起至年底开展特种设备安全生产大检查(以下简称“大检查”)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好经济发展、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压紧压实特种设备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全面排查整治特种设备事故隐患。

本次大检查突出重点行业、重点设备、重点区域,兼顾其他,以事故高发的钢铁行业、物流行业使用的起重机械及场内车辆,涉及民生的人员密集场所(如大型商场、医院、学校、公园、轨交站等)使用的电梯、大型游乐设施,以及涉危化品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电厂等重点行业的承压类特种设备为重点,以组织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开展隐患自查自改为主要方式,结合区域实际加强监督抽查,督促企业对发现的隐患彻底整改。

二、组织构架

成立区局特种设备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党组书记王哲任组长,副局长陈林勇任副组长,特监科科长、执法大队分管副大队长、各市场所所长、区特检所负责人任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特监科,负责此项工作的统筹协调、组织推进和信息汇总工作。

三、工作内容

各单位要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严格落实《上海市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和“三管三必须”等要求,研究分析特种设备安全形势、部署大检查工作。各级领导班子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在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的同时,匹配足够的监管力量,将本次大检查工作落到实处。

(一)集中力量全力攻坚超期未检设备

一是解决因疫情封控无法实施检验导致超期的“存量”特种设备。摸清底数,全面梳理并持续动态更新区内超期未检特种设备状况,对检验存量制定详细计划,力争8月底前完成存量的检验。各单位在日常检查中应督促符合条件的使用单位尽快主动报检。聚焦重点,对于复工复产企业、轨道交通、医院、学校、隔离点等公共服务领域或风险较高设备,优先安排检验。督促使用单位加强相关设备日常巡查、运行监控和维护工作,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发现存在安全隐患应立即停用,及时申报并接受检验检测。加强沟通,积极协调特种设备生产单位、使用单位以及各维保单位的检验配合问题,最大限度提升区特检所的检验工作效能。二是开展超期未检专项检查。加大现场检查力度,督促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履行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一个月主动报检义务。对于设备下次检验日期在71及以后,到期不报检仍然使用的,下达安全监察指令书,并依法予以查处。

(二)开展电梯安全质量提升专项行动

一是开展夏季电梯维保应急处置能力飞行检查。在夏季高温季节,由执法大队及各市场所抽取监管范围内的一家电梯使用单位(重点为居民住宅小区及人流密集的公共场所),现场拨打电梯故障报修电话,验证电梯维修保养单位及电梯使用单位的应急处置措施是否得当。二是继续开展“美丽家园”新三年行动。今年拟对400台投入使用时长满15年的住宅小区电梯开展安全评估,为后续更新改造提供技术支撑。同时,积极推进本年度智慧电梯专项工作,努力完成500台电梯加装远程监测装置的既定目标。三是开展电梯维保市场净化专项工作。充分发挥社会组织的专业能力,提升区内电梯维保总体质量,逐步逐劣存优,净化我区电梯维保市场,提升百姓出行乘梯的满意度。

(三)开展燃气安全排查整治三年行动

根据市区两级安委会关于燃气安全三年行动的要求,结合《上海市宝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燃气安全三年行动专项工作的通知》(宝市监特〔20227)开展此项工作:一是对年初布置的用气餐饮经营单位安装燃气泄漏报警器专项工作开展“回头看”,核查工作是否已全部落实,回执是否已全部收集完毕,查漏补缺,不留死角。二是在年内组织使用特种设备的燃气相关企业开展1次应急演练。三是对使用燃气的企业(包括用气单位及燃气经营单位)及气瓶充装单位加大检查力度,重点检查在用的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尤其是长输管道及公用管道),督促企业按照规定对在用设备报检并按时接受检验,不断完善安全管理制度,严格落实安全主体责任。

(四)落实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

立足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收官任务,继续认真排查梳理、整改防控各类风险隐患,推动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项清单”动态更新闭环。重点聚焦涉危险化学品及公众聚集场所特种设备,着力做好重点时段、重大活动期间特种设备安全保障工作及隐患闭环整改。

(五)继续深入开展“铁拳行动”特种设备工作

重点打击电梯维保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加大对电梯维保单位维保行为的监管。同时开展“黑气瓶”专项整治,严厉查处气瓶充装单位充装非自有产权气瓶、翻新气瓶、超期未检气瓶、检验不合格气瓶或者已判废未去功能化的气瓶等违法行为。

(六)落实重大活动重要时段安全保障

一是抓好复工复产及高温汛期专项保障。针对极端天气以及赶工带来的特种设备的使用和作业风险,对电梯、室外作业的特种设备(如大型起重机械、大型游乐设施等)、加气站、气瓶充装单位、移动式压力容器生产和使用单位,以及涉危化品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加大现场监督检查力度,并积极配合市局开展电站锅炉“迎峰度夏”专项工作。相关市场所应在8月开展一次暑期大型游乐设施专项检查,对辖区内的大型游乐设施开展全覆盖检查。二是开展重大节点安全保障。在党的二十大、第五届进博会等重要活动以及中秋、国庆等重大节假日前后,开展轨交站、公园、大型商超、体育馆、展览馆等人流密集区域特种设备专项检查。重点排查电梯、大型游乐设施以及涉危化品承压类设备,确保不发生较大及以上特种设备事故和有重大负面影响的特种设备安全事件。

(七)深入开展事故多发两大行业专项整治

持续对特种设备一般事故易发、高发的钢铁制造和物流仓储两大行业的起重机械及场(厂)内车辆开展专项检查,加大现场检查力度,督促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开展检查的同时,组织开展安全宣传、警示教育活动,通过多种形式加大安全教育力度。

(八)持续开展“双预防”及安全评价

在事故多发行业(钢铁制造及物流仓储),涉危化品特种设备使用单位、人员密集场所及大型起重机械使用单位等多个重点领域,组织企业持续开展隐患排查和风险管控双重预防;组织专业机构对区内高风险涉危化类特种设备企业开展现场安全管理评价,帮助企业查找安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督促企业对照评估结果彻底消除隐患。

(九)加大从业人员安全警示教育力度

在开展日常检查时,督促企业及时组织因疫情导致证书超期的员工申报网上复审。要求企业加大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岗前安全教育培训,杜绝无证上岗现象。结合 9月“质量月”大型主题活动,开展特种设备安全宣传与警示教育,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加大培训宣贯力度。

四、工作安排

(一)开展自查(8月至9月下旬)。各单位要督促监管范围内相关企业深刻汲取全国各地各类安全事故教训,结合本区疫情防控和自身复工复产实际情况,对照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十五条硬措施和本市安全生产工作要求,立即深入开展自查。

(二)集中整改(10月至党的二十大召开前)。各单位要结合专项行动和年度重点工作制定计划,有针对性地明确监管范围内的重点内容,全面排查整治容易导致群死群伤的重大风险隐患,协调解决重点疑难问题,深入查找、督促整改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切实防范和有效化解重大风险隐患。

(三)“回头看”检查(党的二十大召开前后)。各单位要组织开展“回头看”检查,进一步巩固提升专项检查尤其是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十五条硬措施的成效。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加大排查整治和检查力度,对风险较高、监管相对薄弱的环节和风险点位开展驻点督导,全面排查和根除重大安全隐患,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环境。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本次特种设备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重大意义,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要高度重视、立即部署、迅速行动。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明确专人负责相关工作,落实落细职责分工,全面推进各项任务措施落实,确保查大问题、除大隐患、防大事故。

(二)结合实际,统筹安排。各单位要统筹好大检查与服务经济发展、做好疫情防控的关系,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及时科学调整工作安排,既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要求,又结合复工复产的实际情况抓紧时间部署推进;要提高大检查的精准性、有效性,责令停产停工等行政强制措施必须依法按程序办理,不影响企业正常生产工作秩序。

(三)压实责任,从严执法。各单位要抓住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这个根本,督促企业严格履行法定义务。要用好正向激励手段,强化政策引导,调动企业积极性、主动性,自主开展风险分析和隐患排查治理。要坚持“严”字当头,对安全隐患要从严整治、闭环管理,对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依规从严查处。要加大重大隐患、重大案件的整治查办力度,做到查处一个、震慑一片。要力戒形式主义,避免蜻蜓点水、走马观花,确保工作实效。

(四)加强宣传,完善机制。各单位要在开展检查的同时加大宣传力度,通过直击执法现场、以案说法等各种形式,形成强大宣传声势,增强公众的认知度和参与度,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要坚持边排查、边治理、边总结,切实提升特种设备监管能力和水平。

各单位要及时梳理汇总本次大检查开展情况,于 2022 9 30 日前报送阶段工作报告,在党的二十大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报送工作总结至特监科公务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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