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行政处罚公示(2026年1月13日) | |||||||
| 处罚机关:上海市宝山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
|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行政相对人名称/自然人姓名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工商登记码 | 处罚案由 | 处罚依据 | 处罚结果 | 处罚决定日期 |
| 1 | 宝第2120252325号 | 上海沐御水荟健康管理有限公司 | 91310113MADQL9943R | 禁止吸烟场所所在单位未履行禁烟义务 | 《上海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第十八条 | 罚款2000元 | 2026.1.13 |
| 2 | 宝第2120255270号 | 上海瑛智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 91310113MACMPQ3U0U | 公共场所管理单位违反规定造成公共场所的顾客用具不符合国家和本市有关卫生标准和规范要求 | 《上海市传染病防治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 | 罚款1000元整 | 2026.1.13 |
| 3 | 宝第2120255271号 | 上海正友酒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913101136793141876 | 公共场所管理单位违反规定造成公共场所的顾客用具不符合国家和本市有关卫生标准和规范要求 | 《上海市传染病防治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 | 罚款2500元整 | 2026.1.13 |
| 4 | 宝第2120255272号 | 上海品尚旅店 | 91310113697246237H | 公共场所管理单位违反规定造成公共场所的顾客用具不符合国家和本市有关卫生标准和规范要求 | 《上海市传染病防治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 | 罚款1000元整 | 2026.1.13 |
| 5 | 宝第2120255273号 | 上海泳乐苑体育服务有限公司 | 91310113MADHJR9Q3G | 公共场所管理单位违反规定造成公共场所的水质不符合国家和本市有关卫生标准和规范要求 | 《上海市传染病防治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 | 罚款2500元整 | 2026.1.13 |
| 6 | 宝第2120262001号 | 上海御亿临健康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91310113MAE2FHN5XM | 禁止吸烟场所所在单位未履行禁烟义务 | 《上海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第十八条 | 罚款2000元 | 2026.1.13 |
| 7 | 宝第2120262002号 | 上海佳仕登护肤造型中心苏家浜路分中心 | 91310113MA1GNQ464F | 安排未获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的从业人员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工作 |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 | 罚款700元 | 2026.1.13 |
| 8 | 宝第2120265001号 | 上海锦屹宾馆有限公司 | 913101130800132570 | 公共场所管理单位违反规定造成公共场所的顾客用具不符合国家和本市有关卫生标准和规范要求 | 《上海市传染病防治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 | 罚款1000元 | 2026.1.13 |
| 9 | 宝第2120265002号 | 上海菊联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 91310113MA1GLH5J16 | 公共场所管理单位违反规定造成公共场所的顾客用具不符合国家和本市有关卫生标准和规范要求 | 《上海市传染病防治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 | 罚款1000元 | 2026.1.13 |
| 10 | 宝第2120265003号 | 上海卓越宾馆有限公司 | 91310113MA1GKH0098 | 公共场所管理单位违反规定造成公共场所的顾客用具不符合国家和本市有关卫生标准和规范要求 | 《上海市传染病防治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 | 罚款1000元 | 2026.1.13 |
| 11 | 宝第2120265004号 | 上海星十代健身服务有限公司 | 91310113MA7B4E9C5R | 公共场所管理单位违反规定造成公共场所的水质不符合国家和本市有关卫生标准和规范要求 | 《上海市传染病防治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 | 罚款1000元 | 2026.1.13 |
| 12 | 宝第2120265005号 | 上海清雅旅馆 | 91310113087985075P | 公共场所管理单位违反规定造成公共场所的顾客用具不符合国家和本市有关卫生标准和规范要求 | 《上海市传染病防治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 | 罚款1000元 | 2026.1.13 |
| 13 | 宝第2120266001号 | 上海怡华口腔门诊部有限公司(上海怡华口腔门诊部) | 91310113332566449X | 未按照规定对放射诊疗工作人员定期进行专业及防护知识培训 | 《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第四十一条第(七)项 | 警告 | 2026.1.13 |
| 14 | 宝第2220260002号 | 许巍 | / | 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执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 | 1.罚款91000元; 2.没收违法物品 |
2026.1.13 |
办
行政处罚公示(2026年1月13日)
信息来源:
区卫生健康委
发布时间
2026-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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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属类目: 行政处罚
- 主题分类: 卫生
- 体 裁: 公告
- 发布日期: 2026-01-13
- 发文字号:
- 发文日期: 2026-01-13
-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 机构名称: 区卫生健康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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