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属各基层单位、机关各科室:
经研究,决定:
任陈越婷同志为宝山区农业农村委员会组织人事科科长,试用期一年;
任陈侠桦同志为宝山区农业农村委员会生产指导科科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陈越婷同志宝山区农业农村委员会组织人事科副科长、三级主任科员;
免去陈侠桦同志宝山区农业农村委员会生产指导科副科长。
特此通知。
中共上海市宝山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党组
2026年5月13日
委属各基层单位、机关各科室:
任陈越婷同志为宝山区农业农村委员会组织人事科科长,试用期一年;
任陈侠桦同志为宝山区农业农村委员会生产指导科科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陈越婷同志宝山区农业农村委员会组织人事科副科长、三级主任科员;
免去陈侠桦同志宝山区农业农村委员会生产指导科副科长。
特此通知。
中共上海市宝山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党组
2026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