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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宝山区城市运行管理中心关于2022年度机构编制重要事项的报告

信息来源: 区城运中心 发布时间 2023-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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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所属类目: 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 体       裁: 报告
  • 发布日期: 2023-01-16
  • 发文字号: 宝城运〔2023〕2号
  • 发文日期: 2023-01-16
  •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 机构名称: 区城运中心

中共上海市宝山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

根据《关于转发〈机构编制报告制度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沪委编委202131号)要求,现将我单位(委、办、局)2022年度机构编制重要事项报告如下:

一、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本部门、本领域机构改革、重大体制机制和职责调整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情况

中心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强化责任意识,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优化协同高效、坚持全面依法治国的原则,准确定位工作职能,2022年度上海市宝山区城市运行管理中心无重大机构改革情况。

二、执行机构编制党内法规、法律法规以及相关政策规定情况

    中心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办法》、《机构编制管理评估办法(试行)》、《关于加强我市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机构编制党内法规等政策法规,深刻领会、准确掌握政策内涵实质,严格遵循机构编制条例,在编制使用、人员录用、进出编、干部任免等事项中严格按照党内法规、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执行,并认真落实事业单位选人用人工作。

三、执行三定规定、权责清单和机构编制批复情况

    上海市宝山区城市运行管理中心认真执行三定规定的方案职责、权责清单和机构编制批复。2022年中心根据区编办要求,重新拟定《上海市宝山区城市运行管理中心机构职能编制规定(草案)》,目前该规定在审核过程中。

四、在权限内使用和调整机构编制资源情况

2022年度中心根据编制情况,严格按动议、提出方案、集体讨论、事项上报、组织实施等工作流程办理用编、出编手续,做到程序合法合规。2022年度新聘用事业人员4名,出编事业人员1名。

五、对机构编制违纪违法行为查处及所涉问题整改情况

中心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严格规范机构编制管理,2022年度没有发生机构编制违纪违法行为,没有收到涉及机构编制的信访事项。

六、机构编制工作中具有在更大范围推广价值的经验做法和意见建议

1、加强宣传贯彻。中心持续加大机构编制专题学习教育,定期组织开展机构编制相关法规条例的培训学习。明确机构编制工作的管理权限,遵守机构编制有关规定,熟悉机构编制流程,增强法治化意识。

2、提高执行力。中心按要求建立机构编制报告制度、科室职责分工协调机制、编制统筹和动态调整机制、编制管理实名制、机构编制管理同组织人事、财政预算管理相结合,推动机构编制工作深化执行。

3、加强督查问责。强化中心领导班子责任,明确机构编制工作应遵守的纪律。由中心领导班子牵头,组成监督检查工作小组,对中心机构编制工作开展督查,及时发现和纠正机构编制工作中的违纪违法行为。

七、其他应当报告的重要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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