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上海市宝山区国资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_政府信息公开年报_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2009上海市宝山区国资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信息来源: 区国资委 发布时间 2010-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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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所属类目: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主题分类: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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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 2010-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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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 机构名称: 区国资委
 
2009上海市宝山区国资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上海市宝山区国资委

2010220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上海市宝山区国资委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支出和收费,其它相关工作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说明和指标统计附表。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上海市宝山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bsgzw.baoshan.sh.cn/上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宝山区国资委党政办公室,联系电话:56165845

一 、概 

根据《规定》要求,200451日起宝山区国资委开始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此,专门配备了2名兼职工作人员,设立了1个专门的信息申请受理点,并开辟了公共查阅点。截至2009年底,宝山区国资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一)建立健全组织机构。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推进,我委成立由国资委主任孙晓风同志为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国资委信息公开工作,研究解决信息公开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党政办公室),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同时,明确国资委副主任金雄坤同志为具体分管领导,指定由党政办公室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承办机构,并由党政办公室主任路雅芳同志担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指定党政办公室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做到职责明确,责任到人。

(二)制定完善规范制度。领导小组成立以后,委领导即召集有关人员,研究确定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范围,明确信息保密审查制度,制定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操作流程。对于公文类政府信息,要求在文件拟稿的同时,即由文件拟稿科室负责人确定信息公开属性,然后按照公文流转程序,相应由党政办公室主任审核,由业务科室分管领导复核,最后由国资委主任确定文件公开属性,做到文件印发的同时即可报送区门户网站主动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宝山区国资委2009年底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35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其中,本年度新增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6条。对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要求各科室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日常工作内容,按照各自职责,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要求,做到按期完成宝山区国资委各类信息公开目录,并报区门户网站进行网上公开。对于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按照有关规范,由党政办公室牵头、相关业务科室具体受理公众电话咨询、上门咨询信息,按规范要求予以口头、书面政策解答,做到使公众满意。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09年度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

2009年度共接受市民咨询4

五、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

2009年度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0件;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0

六、政府信息公开支出与收费

(一)工作人员情况:

成立宝山区国资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区国资委主任孙晓风通知担任领导小组组长,由区国资委副主任金雄坤同志担任领导小组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区国资委党政办公室主任路雅芳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具体工作人员为孙宇、袁娟(后调整为张云婷、吴文杰)。

(二)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财政与实际支出情况:无。

(三)与诉讼(行政复议、行政申诉)有关的费用支出:无。

(四)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收费及减免情况:无。

八、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区国资委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起步较早,有很好的工作基础,且克服机构改革和人员变动等因素影响,持续做好工作。但是,在具体工作中,还有待进一步完善和提高,比如信息公开与保密关系处理有待进一步理清,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的界定有待进一步明确,对《条例》、《规定》等信息公开各项政策法规的认识、对信息公开政策规定与其他法律法规的衔接和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等等。在下一步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将针对存在的问题,采取落实责任到人,加强与区政府信息公开部门、法制部门、市国资委相关部门的沟通,争取多渠道的指导和沟通,进一步做好有关工作。

九、 相关说明与指标统计附表

附表一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统计

指标

单位

数量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86

其中:全文电子化政府信息数

86

新增行政规范性文件数

0

 

附表二 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统计

指标

单位

数量

依申请公开信息目录数

1

受理申请总数

0

其中:1.当面申请数

0

2.传真申请数

0

3.电子邮件申请数

0

4.网上申请数

1

5.信函申请数

0

6.其它形式申请数

0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1

其中:1.同意公开数

0

2.同意部分公开数

0

3.“非《规定》所指政府信息”数

0

4.“信息不存在”数

0

     5.“非本机关职责权限范围”数

1

     6.“申请内容不明确”数

0

7.“重复申请”数

0

     8.不予公开总数

0

其中(1)“国家秘密”数

0

2)“商业秘密”数

0

3)“个人隐私”数

0

4)“过程中信息且影响安全稳定”数

0

5)“危及安全和稳定”数

0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数

0

附表三 咨询情况统计

指标

单位

数量

提供服务类信息数

0

网上咨询数

人次

0

现场接待人数

人次

0

咨询电话接听数

人次

4

网站专栏页面访问量

人次

0

 

附表四 复议、诉讼情况统计表

指标

单位

数量

行政复议数

0

行政诉讼数

0

 

附表五 政府支出与收费情况统计

指标

单位

数量

收取费用总数

0

其中:1.检索费

0

     2.邮寄费

0

     3.复制费(纸张)

0

     4复制费(磁盘)

0

     5.复制费(光盘)

0

政府信息公开指定专职人员总数

2

其中:1.全职人员数

0

2.兼职人员数

2

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的专项经费

万元

0

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的实际支出

万元

0

与诉讼有关的总费用

万元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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