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美庭阳光为老服务中心:
你单位“关于成立上海宝山区淞南镇美庭阳光老年人日间照护中心的申请”已收悉。根据《上海市养老服务条例》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同意你单位成立“上海宝山区淞南镇美庭阳光老年人日间照护中心”。现批复如下:
机构地点:宝山区长江南路972号
机构名称:上海宝山区淞南镇美庭阳光老年人日间照护中心
法定代表人:周知
机构规模:总建筑面积约300平方米
托 位:6个
定员数:30人
机构性质:民办民营
本批复有效期为一年。
望根据规定,到相关部门办理有关手续。
特此批复。
上海美庭阳光为老服务中心:
你单位“关于成立上海宝山区淞南镇美庭阳光老年人日间照护中心的申请”已收悉。根据《上海市养老服务条例》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同意你单位成立“上海宝山区淞南镇美庭阳光老年人日间照护中心”。现批复如下:
机构地点:宝山区长江南路972号
机构名称:上海宝山区淞南镇美庭阳光老年人日间照护中心
法定代表人:周知
机构规模:总建筑面积约300平方米
托 位:6个
定员数:30人
机构性质:民办民营
本批复有效期为一年。
望根据规定,到相关部门办理有关手续。
特此批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