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成立“上海宝山区淞南镇美庭阳光老年人日间照护中心”的批复_街镇园区文件_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关于同意成立“上海宝山区淞南镇美庭阳光老年人日间照护中心”的批复

信息来源: 淞南镇 发布时间 2021-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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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所属类目: 街镇园区文件
  • 主题分类: 社会福利
  • 体       裁: 批复
  • 发布日期: 2021-10-21
  • 发文字号: 宝淞府〔2021〕19号
  • 发文日期: 2021-10-19
  •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 机构名称: 淞南镇

上海美庭阳光为老服务中心:

你单位“关于成立上海宝山区淞南镇美庭阳光老年人日间照护中心的申请”已收悉。根据《上海市养老服务条例》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同意你单位成立“上海宝山区淞南镇美庭阳光老年人日间照护中心”。现批复如下:

机构地点:宝山区长江南路972号

机构名称:上海宝山区淞南镇美庭阳光老年人日间照护中心

法定代表人:周知

机构规模:总建筑面积约300平方米

  位:6个

定员数:30人

机构性质:民办民营

本批复有效期为一年。

望根据规定,到相关部门办理有关手续。

    特此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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