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宝山区机动车辆检测维修有限公司行政处罚决定公告_公告板_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上海宝山区机动车辆检测维修有限公司行政处罚决定公告

信息来源: 区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 2024-11-25
【字号
  • 所属类目: 公告板
  • 主题分类: 其他
  • 体       裁: 其他
  • 发布日期: 2024-11-25
  • 发文字号:
  • 发文日期: 2024-11-25
  •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 机构名称: 区生态环境局

案件名称

上海宝山区机动车辆检测维修有限公司不按规定的检验方法和技术规范进行检验案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沪0113环罚〔2024〕89号

当事人

基本情况

个人(个体工商户)

姓名

-

社会信用代码

-

企业或其他组织

名称

上海宝山区机动车辆检测维修有限公司

社会信用代码

91310113630839951E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杨晓清

处罚事由

不按规定的检验方法和技术规范进行检验。该行为违反了《上海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四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

处罚依据

《上海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九十条

处罚结果

1. 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壹佰元整;

2. 罚款人民币壹拾万元整。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上海市宝山区生态环境局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2024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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