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宝山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审核
指导小组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
为做好宝山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审核工作,根据上海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指导小组《关于同意宝山区承接高新技术企业审核权的复函》沪高企认指〔2021〕007号)文件精神和区领导有关批示,经研究,决定成立宝山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审核指导小组(以下简称区审核指导小组)。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组 长:刘建中 区科委主任
副组长:闪 勇 区科委副主任
祁 昕 区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马敏佳 区财政局副局长
姜 虹 区税务局副局长
王 哲 区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成 员:钱 方 区科委行政许可科二级主任科员
张哲韧 区科委行政许可科科员
潘 苏 区发展改革委产业发展科科长
朱昀琦 区财政局行政事业科四级主任科员
陈宏樑 区税务局企业所得税科科长
黄 怡 区税务局企业所得税科三级主办
顾 忠 区市场监管局信用监督管理科科长
区审核指导小组负责对本区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材料最终结果的审定。区审核指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区审核办),办公室设在区科委,具体负责本区高新技术企业审核和遴选专家评审工作,办公室主任由钱方同志兼任。
今后,区审核指导小组成员和区审核办成员的岗位如有变动,由其接任同志自然替补。
特此通知
上海市宝山区科学技术委员会 上海市宝山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上海市宝山区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宝山区税务局
上海市宝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