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O一O年六月四日)
宝府〔2010〕52号
宝山区民政局:
你局宝民〔2010〕40号文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建立罗店镇美兰湖颐景园居民委员会。其管辖范围为:东至荻泾河、南至美艾路、西至罗芬路、北至规划河道。居委会办公用房设在美艾路198弄5幢206-208号和美艾路198弄6幢192-196号。
二、上述居委会在刻制公章时,名称前须冠以“上海市宝山区”字样。
主题词:民政 基层政权 批复
(二O一O年六月四日)
宝府〔2010〕52号
宝山区民政局:
你局宝民〔2010〕40号文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建立罗店镇美兰湖颐景园居民委员会。其管辖范围为:东至荻泾河、南至美艾路、西至罗芬路、北至规划河道。居委会办公用房设在美艾路198弄5幢206-208号和美艾路198弄6幢192-196号。
二、上述居委会在刻制公章时,名称前须冠以“上海市宝山区”字样。
主题词:民政 基层政权 批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