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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3年度征兵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的通报

信息来源: 区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04-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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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所属类目: 区政府文件
  • 主题分类: 其他
  • 体       裁: 其他
  • 发布日期: 2004-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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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文日期:
  •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 机构名称: 区政府办公室

(二○○四年十月二十五日)

宝府〔2004〕139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各企、事业单位:
  2003年我区圆满完成了上海市人民政府赋予的征兵任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征兵工作条例》以及《上海市征兵工作条例》的规定,为激励先进,进一步推进我区征兵工作,经研究决定,下列单位和个人为2003年度征兵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
  一、先进单位
  顾村镇人民政府
  高境镇人民政府
  大场镇人民政府
  长兴乡人民政府
  横沙乡人民政府
  泗塘新村街道办事处
  通河新村街道办事处
  上海大学武装部
  二、协调先进单位
  上海宝钢集团公司人民武装部
  三、先进个人
  杨行镇武装部负责人 张潘甲
  罗泾镇武装部长 徐仁龙
  罗店镇武装部长 曹林元
  友谊路街道武装部长 韩建明
  区财政局行财科长 张筱萍
  区公安分局治安支队 陶祥兴
  上海市第一人民医院宝山分院 李德贤
  希望上述单位和个人,再接再厉,争取更大的成绩。其他单位要向他们学习,进一步提高本地区依法征兵工作的水平,确保兵员高质量,为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作出新的贡献。
  特此通报

主题词:表彰 征兵 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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