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OO六年七月十日) 宝府办〔2006〕49号 |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 关于宝山区镇建道路移交接管的 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近年来,随着宝山区大发展大建设的推进,一批镇建道路相继竣工通车。由于目前无明确的移交、接管机制,镇政府又缺乏专业队伍管理,使镇建道路建成后存在管理、保洁、养护不到位的问题,各镇政府迫切要求将符合规划并已建成的道路纳入区专业部门统一管理。为规范和加强对镇建道路的管理,强化各部门职责,确保市政道路更好地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特制定镇建道路移交接管的实施意见。 宝山区建设和交通委员会 主题词:市政 道路 管理 实施意见 通知 |
办
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宝山区镇建道路移交接管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
信息来源:
区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06-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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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属类目: 区政府办公室文件
- 主题分类: 其他
- 体 裁: 其他
- 发布日期: 2006-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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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 机构名称: 区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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