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级业务主管单位(行业主管部门),各区级社会组织:
为促进社会组织规范运行,提升社会组织自身建设能力,推动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根据民政部《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2026年3月1日施行)和上海市民政局、上海市社会团体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本市社会组织评估工作的通知》(沪民社服〔2018〕4 号)以及《关于规范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开展社会组织评估工作的通知》(沪民社服发〔2022〕1号)等要求,决定开展2026年宝山区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对象及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社会组织,可以申请参加2026年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评估:
1、取得登记证书满2年,未参加过评估的;
2、获得的评估等级满5年有效期;
3、在评估等级在有效期内距有效期满不足1年;
4、在评估等级有效期的前4年内申请重新评估。
申请重新评估的,应当按照年度评估工作有关要求提出。重新申请只能申请1次。在评估等级有效期的前2年内申请重新评估的,可以适当简化实地评估的程序和内容。
(二)社会组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申请参加2026年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评估:
1、未按照规定参加上年度年度检查或者履行年度工作报告义务;
2、本年度或者上年度受到有关政府部门罚款以上行政处罚;
3、其他不符合评估条件的。
二、评估主要内容
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等级评估,按照不同的社会组织类型,实行分类评估。评估内容包括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基础条件、内
部治理、工作绩效、社会评价等方面,对参评社会组织进行综合评价。
评估以2023年、2024年和2025年的基础数据和工作情况为主。
三、评估时间安排
(一) 2026年4月底前,拟参评社会组织对照评估指标,通过自查自评,确定拟申报的评估等级,扫描二维码填写《宝山区社会组织等级评估申报表》。
(二)2026年5月-8月,报名参评的社会组织,按照上海市社会组织评估指标的不同类别指标要求,准备相应的台账资料,填写《上海市社会组织等级评估申请书》、自评报告、与社会组织类型相对应的等级评估评分表(以上表格可在“上海社会组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s://mzj.sh.gov.cn/shzz/index.html→首页→专题专栏→上海社会组织评估工作→相关下载中查询下载),并报送至区民政局(邮箱bs.stj@163.com)。区民政局将根据申报情况,适时组织评估工作培训和评估指导。
(三)2026年9月-10月,区民政局委托第三方专业评估机构对符合参评条件的社会组织进行实地评估,并提出初步评估等级建议。
(四)2026年11月-12月,召开区评审会议,对初步评估等级进行审议,并进行公示、公告。
四、评估工作要求
社会组织评估工作是加强社会组织综合监管的重要举措,也是落实各项培育扶持政策的基础,对于推动社会组织的能力建设,增强社会组织的服务功能和社会公信力十分必要。各业务主管单位(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所属社会组织的动员与指导,加大推进工作力度。符合评估条件的社会组织要充分认识社会组织评估的重要性,将参评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进行自评和做好迎评准备,切实加强自身建设。
五、咨询申报
(一)咨询电话:
宝山区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科:021-36100323 陆老师
(二)申报二维码

特此通知
上海市宝山区民政局
2026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