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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山区体育局

信息来源: 区体育局 发布时间 2010-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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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所属类目: 机构职能
  • 主题分类: 其他
  • 体       裁: 其他
  • 发布日期: 2010-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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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文日期:
  •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 机构名称: 区体育局

工作职责


   上海市宝山区体育局是区政府主管全区体育工作的行政部门。
  (一) 贯彻执行国家和本市有关发展体育事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度以 及标准。
  (二) 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目标,制订本区体育事业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 并组织实施。
  (三)指导和协调全区各单位开展群众体育活动,增强人民体质。组织、指导国民体质测定工作。
  (四)负责组织开展体育竞赛活动,承办、举办各级各类的体育竞赛活动。
  (五)负责全区的体育设施管理,协同有关部门做好体育场地设施的规划、建设和开放管理。
  (六)组织和指导体育宣传工作、体育科研工作、体育教育工作。
  (七)对区少体校、单项少体校进行业务指导,向国家队和市队推荐、输送优秀运动员。
  (八)负责全区社会体育组织的审批、登记和管理,指导区体育总会、协会等群众性体育团体工作。
  (九)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地址:宝山区永清路700号

  邮政编码:200940

  传真:31197796

  电话:31197796 

机构设置

 

   根据《中共上海市委、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宝山区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沪委发[2001]466号)的规定,设置宝山区体育局。宝山区体育局是区政府负责全区体育工作的工作部门。

   根据主要职责,宝山区体育局机关设置3个职能科室。

   (一)综合性办公室
   1、负责局党政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办工作;负责局内监察、纪检、统战工作;负责文秘、信息、宣传报道、档案、信访、保密、保卫工作以及其它内部事务的管理工作。
   2、负责全局的干部、人事工作,劳动工资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工作;负责专业技术职务的认定等相关工作;负责本系统干部、职工的年度考核工作;负责离退休工作、工会工作和计划生育工作。
   3、负责编报本局年度财政预算计划,依照财务会计规章制度,进行会计监督;检查、分析财务计划和预算执行情况;负责合理安排本局基本体育项目的建设。
   电 话:31197796

   传 真:31197796

   (二)群众体育科
   1、宣传、贯彻、落实有关体育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规章。依法指导、检查区域内的体育工作;推行全民健身计划,指导开展区内群众性体育活动。
   2、依照体育场地法,协同有关部门做好全区体育场馆设施的规划、建设和开放的管理工作,负责体育经营活动从业条件的审核,依法管理体育市场。
   电 话:31198490

  (三)竞技体育科
   1、宣传、贯彻、落实有关体育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规章。依法指导、检查区域内的体育工作。
   2、负责组织开展全区性的各项体育比赛,负责组队参加全国、全市的体育比赛;承办和举办市、区级体育活动。对少体校的业余训练进行业务指导,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电 话:311984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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