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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区九届四次人代会1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信息来源: 区城运中心 发布时间 2024-0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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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所属类目: 区级建议结果公开
  • 主题分类: 政务督查
  • 体       裁: 其他
  • 发布日期: 2024-06-21
  • 发文字号:
  • 发文日期: 2024-06-21
  •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 机构名称: 区城运中心

卞美娟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将城运中心12345工单细分并精确派单至相关委办局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办理概述

我中心高度重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召开办理工作会议,认真研究建议内容,形成答复意见。

二、答复意见

(一)关于12345热线工单派单原则

区城运中心接到市12345市民服务热线下发的工单后,按照《宝山区“12345”市民服务热线管理办法》,根据工单诉求具体类型、内容、涉及区域等情况,依据“法定、商定、指定”原则,结合各单位的工作职责,将工单派发至相应承办单位处理。

宝山区12345热线实行首派负责制,首派负责单位在接到转派工单后于规定时限内联系、办理、回复市民、企业反映的各类诉求,完成工单办理。对疑难复杂诉求工单,区城运中心在派单前会进行商议,对暂时无法明确职能归属的事项,按照“职能就近、处置便捷”的原则指定首派单位牵头协调办理。承办单位对职责、管辖等有异议的,可向区城运中心提出,区城运中心审核、协调、解决派单异议,经审议后如派单单位需调整的,在完成该件工单办理后,区城运中心对同类工单进行派单调整。

(二)关于精确派单至相关委办局

卞女士所指出的“针对辖区商户扰民问题,区城运中心往往将工单派发至街道”相关问题,区城运中心根据市民反映的具体事项诉求,严格按照《宝山区“12345”市民服务热线管理办法》,统一热线事项派单口径,做到派单方向有理有据。如反映商户外置扩音设备扰民的,区城运中心派发至区公安分局处理;反映KTV、酒吧等经营性娱乐场所扰民的,区城运中心派发至区生态环保局处理。反映商户扰民且无营业执照的,区城运中心派发至区市场监管局处理。

除此之外,部分反映商户扰民问题的,根据本市先后出台的《上海市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行政执法事项目录清单》和《上海市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第二批行政执法事项目录清单》,将市民反映内容涉及行政执法(主要是城管)事项的问题派发至相关街镇,街镇接单后再转派至基层执法部门,由其开展工作解决市民诉求。

今年以来,区城运中心按照区纪委监委的工作要求,梳理汇总转派居村委工单情况,配合区纪委监委做好居村减负工作。在热线工作会议上,也多次明确要求各街镇城运中心不应由居村委处理的事项,不派发工单至居村委,切实减轻基层工单受理压力。

最后,感谢您对区城运中心工作的关心。欢迎您再次提出宝贵的意见、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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