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英轩实业公司:
本会已受理申请人黄义茹与你单位的劳动人事争议一案(案号:宝劳人仲(2026)办字第1282-10号),因双方争议不属于本会受理范围,故本会决定对宝劳人仲(2026)办字第1282-10号作撤销处理。因无法向你单位送达法律文书且公司负责人下落不明,依照《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通知。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六年六月二日
上海英轩实业公司:
本会已受理申请人黄义茹与你单位的劳动人事争议一案(案号:宝劳人仲(2026)办字第1282-10号),因双方争议不属于本会受理范围,故本会决定对宝劳人仲(2026)办字第1282-10号作撤销处理。因无法向你单位送达法律文书且公司负责人下落不明,依照《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通知。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六年六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