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名称 |
上海金辅城机电设备安装有限公司危险化学品专用仓库未设置明显标志、违反安全管理规定从事作业案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沪宝)应急罚〔2021〕执法0068号 |
被处罚单位名称(姓名) |
上海金辅城机电设备安装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码 |
91310113630837390Y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蒋雯燕 |
处罚事由 |
上海金辅城机电设备安装有限公司危险化学品专用仓库未设置明显标志、违反安全管理规定从事作业 |
处罚依据 |
义务条款:《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一款、《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第三十七条第(四)项、《焊接与切割安全》(GB9448-1999)第10.5.3条;处罚条款:《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七十八条第一款第(十一)项、《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第六十八条。 |
处罚结果 |
对上海金辅城机电设备安装有限公司两项违法行为分别作出责令改正,处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及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合并处以责令改正,处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
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执法单位名称 |
上海市宝山区应急管理局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
2021年6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