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上海市宝山区水务局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支出和收费,其他相关工作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说明和指标统计附表。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宝山水务网站上下载。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宝山区水务局办公室(56692757、56692412)。
一、概 述
2016年,我局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条例》和《规定》)以及上海市水务局、宝山区政府关于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精神,落实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
(一)完善体系建设情况。
调整了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成员,局长任政务信息公开小组组长,相关科室为小组成员,由办公室负责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并把政务公开和信息公开有效结合,配备兼职工作人员,负责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推进工作。
(二)年度重点工作推进情况
明确年度工作要点。根据《2016年宝山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要求,制定了我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内容,完善制度和体系建设,细化工作任务,不断扩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范围,尤其是加强行政权力运行、财政资金、重大工程建设项目等重点领域信息的梳理和公开力度。一是全面推进权力清单、责任清单;二是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
(三)基础性工作开展情况
1.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目录更新情况
《上海市宝山区水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包含了本局政府信息的分类、编排体系、获取方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联系方式以及其他相关事项。《指南》在上述客观情况发生变化时均及时进行调整。更新了本局机构职能设置,根据信息内容变更情况,做好目录更新工作。
2.统计、报送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事务运行状况,包括公开目录编制、公开申请处理、公文类信息目录备案、咨询服务提供、复议诉讼应诉等各方面情况,均以月度统计、年度报告等形式及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全文内容,采用电子文档网上公开和纸质文档向宝山区档案馆报送的形式,以方便公众在集中查阅点查阅。
全年我局公开公文类政府信息140条,全文电子化率100%,对免予公开政府信息和重大决定草案及时备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根据《条例》的要求,对于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信息、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信息,以及反映本行政机关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等情况的信息,均及时向社会主动公开,主要包括:
(一)主动公开范围
1、本局及所属单位内部机构设置、管理职能、机构主要负责人及其变动情况。
2、积极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主动公开办事规程、主动公开行政审批事项、主动公开行政权力清单和行政责任清单。
3、积极推进财政信息公开。全年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了2015年度宝山区水务局部门决算、2015年度宝山区水务局下属基层单位决算、2016年区水务局部门预算及编制说明、2016年区水务局“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表及编制说明。
(二)主动公开途径
1、“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http://www.shbsq.gov.cn/shbs)网站和“宝山区水务局”网站是本局对外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平台。网站设置了政府信息公开专页,并在醒目位置提供信息公开指南、主动公开目录、公开申请的受理向导和快速进入通道。
2、公共查阅点。在区档案馆可集中查阅我局公开信息的情况。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局2016年度共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当面申请0件,网上申请0件。
四、复议、诉讼情况和申诉举报等情况
没有发生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
五、咨询处理等相关政务公开工作的情况
本局2016年度共接受市民咨询约800人次,其中咨询电话接听60次,当面咨询接待700人次。本局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访问量为15000余次。
六、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虽然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做了一些工作,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社会发展的需求以及人民群众的期望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信息公开工作质量和水平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公开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管理制度需要进一步完善等问题。
2017年,将按照《条例》和《规定》要求,认真改进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进一步深化主动公开内容,丰富信息公开渠道,规范依申请工作,整合信息平台,加强工作督查,不断提高信息公开和服务水平。
1、以宝山区政府网站、水务外网和防汛信息服务网为依托,及时面向社会公众及防汛相关人员公布信息。提高信息透明度,增强公众服务能力,加强社会监督,提高办事效率,树立水务对外服务的良好形象。
2、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的广度和力度,为社会提供优质服务。完善水务局政府信息公开模块,建立信息公开格式标准,扩展网上依申请公开信息办理等功能。围绕社会广泛关注、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不断扩大主动公开信息量。及时公开财政预决算报告、“三公”经费全公开。加强工程建设领域项目及信用信息的公开;加大实事项目、重大建设项目工作计划及进展情况的公开,主动接受监督,推进法治政府、责任政府、服务政府建设。
3、加大基层单位信息公开力度。建立基层单位定期报送信息制度,落实基层单位信息公开信息员,扩大水务系统信息公开的范围。
4、加大操作人员和维护人员培训力度。计划适时对窗口操作人员和各部门信息维护人员进行培训,不断提高操作人员和信息维护人员的服务水平和工作能力,适应形势和发展需要。
七、说明、附表、附图
(一) 统计期限: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二)附表、附图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6年度)
统 计 指 标 |
代码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 |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1100 |
条 |
146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1110 |
条 |
0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1120 |
件 |
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 |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1210 |
条 |
0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1220 |
条 |
146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1230 |
条 |
0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1240 |
条 |
0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1250 |
条 |
0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2100 |
次 |
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 |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2210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2211 |
次 |
0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2220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2221 |
次 |
0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2230 |
篇 |
0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2240 |
次 |
0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2250 |
次 |
0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 |
—— |
(一)收到申请数 |
3100 |
件 |
0 |
1.当面申请数 |
3110 |
件 |
0 |
2.传真申请数 |
3120 |
件 |
0 |
3.网络申请数 |
3130 |
件 |
0 |
4.信函申请数 |
3140 |
件 |
0 |
(二)申请办结数 |
3200 |
件 |
0 |
1.按时办结数 |
3210 |
件 |
0 |
2.延期办结数 |
3220 |
件 |
0 |
(三)申请答复数 |
3300 |
件 |
0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3310 |
件 |
0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3320 |
件 |
0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3330 |
件 |
0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3340 |
件 |
0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3341 |
件 |
0 |
涉及商业秘密 |
3342 |
件 |
0 |
涉及个人隐私 |
3343 |
件 |
0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3344 |
件 |
0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3345 |
件 |
0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3346 |
件 |
0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3350 |
件 |
0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3360 |
件 |
0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3370 |
件 |
0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3380 |
件 |
0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4000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4100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4200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4300 |
件 |
0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5000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5100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5200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5300 |
件 |
0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6000 |
件 |
0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7000 |
元 |
0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8100 |
个 |
0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8200 |
个 |
1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8300 |
人 |
2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8310 |
人 |
0 |
2.兼职人员数 |
8320 |
人 |
2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8400 |
万元 |
0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9100 |
次 |
2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9200 |
次 |
1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9300 |
人次 |
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