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境镇社会事业发展服务中心:
你中心《关于吉浦路551号(原高境镇社区文化活动中心)二层、三层及外立面装修改造项目的请示》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该项目的建设标准及项目的工程规模,项目总投资376.0259万元,其中:工程费用347.9374万元,其他费用28.0885万元。
接此批复后,请根据上海市和宝山区有关要求,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并抓紧组织实施。
特此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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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宝山区高境镇人民政府
2025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