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景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为进一步发挥企业在技术创新体系建设中的主体地位,增强企业竞争力,根据《宝山区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宝府办〔2011〕26号)的文件精神,按照《宝山区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办法》(宝经委〔2011〕70号)及《宝山区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指标体系》(宝经委〔2009〕9号),由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办公室、区经委、区科委、区财政局、罗店镇政府等部门组成评审组,对你公司组建的企业技术中心机构、人才、创新体系、研发投入等进行现场考核和资料审查,认为已符合宝山区企业技术中心有关评定标准,同意认定为宝山区企业技术中心。
希你公司进一步发挥技术中心平台优势,加强产学研合作,进一步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加大新产品新技术的研发力度,成为行业内具有新药核心知识产权的领头羊。
上海市宝山区经济委员会
2012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