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吴淞地区专项规划》由上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组织编制,目前已形成规划草案。为使公众充分了解规划草案内容,广泛征求公众意见,现将草案公示如下:
1、公示日期:2024年2月5日 - 2024年3月5日(公示30日)
2、公式方式:
网上公示详见上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网站(https://ghzyj.sh.gov.cn/)宝山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shbsq.gov.cn/)、浦东新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pudong.gov.cn/)。
现场公示地址为淞滨路1号、张杨路5118号、江东路1376号。
3、公示书面意见反馈方式:
为便于意见的收集统计,以书面邮件和传真形式为准。
邮寄反馈:请将书面意见邮寄至上海市宝山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林路45号,邮编201900)或上海市浦东新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锦安东路475号2号楼,邮编201204),并在信封上注明“大吴淞地区专项规划书面意见反馈”。
传真号码:36010217(上海市宝山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742587(上海市浦东新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公告单位:上海市宝山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日期:2024年2月5日